救災車撞到消防員要賠 新北消防局內規挨批荒謬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新北市基層消防員對外爆料,指消防局為降低消防車輛肇事率,竟訂出無論是否具肇責,車禍當事人(消防員)均須負擔10%消防車輛賠償費的內規。對此,民進黨新北市議員許昭興、李倩萍11日痛批消防局捨本逐末,不僅違反公平性,侵害消防員權益,更讓消防員值勤時,陷入拯救傷患或拯救自己荷包的天人交戰。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許昭興、李倩萍痛批消防局內規荒謬。(圖/記者孫曜樟攝)

曾在出勤中出過車禍,經鑑定雖無肇事責任,卻仍遭消防局車保單位強扣四萬薪水的消防員表示,若真有肇責,我也認了,但經鑑定就不是我的錯,這樣還要被罰,實在沒有道理,如果規則要這樣訂,真的會讓認真執勤的兄弟們無所適從。

議員許昭興表示,沒人會同意一個認真執勤的消防隊員,在沒有肇責的狀況下還賠償車損,我們想方設法讓他們順利出勤都來不及了,怎會反過來用這種歧視性的內規來限制他們?實在是荒謬至極!而且這也欠缺法規授權,甚至還有違憲之虞,消防局應立即廢止,不要讓消防員淪為次等公民。

她說,消防局高層為了少上幾則新聞,犧牲基層消防員的權益,還可能因此延誤救援,實在是捨本逐末。就算真為降低車禍肇事率,也應從根本解決,例如檢討消防員過勞導致注意力不集中的問題,或是設法建立急救時的號誌搖控系統,而不是這種打擊基層消防員士氣的笨方法。

李倩萍則表示,消防員執行勤務若不幸發生事故,不應苛責基層消防員,應比照新北市警局,由局本部吸收同仁出勤所造成的公務車損害,消防局也應該作消防員的後盾,檢討看是要增加意外險額度,或編列基金的方式來支應維修費用。

另外,消防局對於處理出車禍消防員與民眾的法律糾紛時,態度也太過消極,局本部參與調解時都只坐在一旁抄筆記,甚至所屬同仁被告時更是不聞不問,讓基層消防獨自面對法律,讓人心寒,要求消防局一併提出檢討方案送交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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