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懷生國中向7位退休教師和家屬要求歸還宿舍,但他們不願歸還並稱是合法入住。(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教師退休,若過世後妻小繼續住在學校宿舍,這樣合理嗎?2年前台北市懷生國中,對7名退休教師,追討30多年前配住的單身宿舍和求償,其中4人已過世,但其妻小續住拒歸還,還堅稱是合法入住。但法院一審判他們須歸還宿舍,還得賠償校方,但其中3人自稱年邁無力搬遷上訴,但高院日前仍判他們敗訴。
法院判決指出,這7名退休教師,在1973到1989年時,分別獲得校方配住校園旁、每間約都有20多坪的單身宿舍,7人之後陸續退休,最晚的也在1998年2月退休,甚至還有在1973配住不久後就退休了,但他們卻還繼續居住,甚至還有3人打通空間擴大使用。
2013年懷生國中提告索討宿舍,其中4師已經過世,但其家屬和仍健在的3名退休老師,主張當年是合法入住,且依政府函示和民代協調,校方允諾讓他們續住到要處理校舍為止,不應該反悔還向他們求償;甚至還有人主張,若是校方堅持要他們搬走,不但得補償還配售住宅。
法院一審判決老師和家屬們敗訴,得歸還宿舍和賠償校方,並在還屋前要按月支付房租;他們上訴二審,其中3人自稱年邁無力搬遷,高額賠償也負擔不起,目前僅剩老屋可讓他們遮風避雨度過餘生;但日前高院判決仍判他們敗訴,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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