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一片好心,卻慘遭性侵。(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潘姓乩童向同居人的13歲女兒小珍(化名)謊稱只要跟他一起去花蓮祈福,就可以讓外曾祖母病情好轉,但他卻在當晚性侵對方,並讓少女懷孕,後來更多次性侵,即便小珍挺著9個月大肚子參加喪禮時也不放過;一審被判13年徒刑,而高等法院審理時怒斥潘男惡行,嚇得他主動把其中4件性侵案撤回上訴定讞,第5案日前被高院判處4年徒刑,可上訴。
60歲的潘男因為知道同居人住在花蓮的母親生病,便假裝「起乩」,命令暱稱「小龍女」的小珍帶著外曾祖母的指甲、頭髮和衣物,和他一同到花蓮住一晚祈福,指稱這樣就可以讓外曾祖母的病情好轉,但實際上他根本是藉機性侵,並威脅「不能跟任何人講,否則會很慘」。
潘男後來又在去年1月趁獨處機會都多次性侵小珍,就算對方去年9月3日已懷有9個月身孕、正在參加長輩喪禮,他還是乘機硬上,直到9月30日小珍產子,醫院依法通報警方和家人,小珍才透露遭到性侵;遭到同居人痛罵時,他還稱「我會負責到底」。
據《自由時報》報導,潘男在開庭時,便稱是小珍收了他送的雞排和NIKE布鞋後,就同意性交,絕對沒有性侵,但士林地院不採信,仍將他依一罪一罰規定,分別判刑,合併應執行13年,但他不服,全部上訴高院,並繼續辯稱是合意性交,但小珍透過法庭隔離室單面鏡,證稱自己是被迫的,從來沒有同意和他性交等等,他眼看翻盤無望,才於日前撤回前4件性侵案上訴,而高院日前也將第5案判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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