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奉新故意撞人案現場慘不忍睹。(圖/翻攝新京報微博,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江西省奉新縣男子胡家兵於去年1月在獅山大道上駕車,突然故意衝撞行人,造成4名學生死亡,18名學生不同程度受傷。據奉新縣官方微信消息,胡家兵在最高法院核准下執行死刑,於今(11)日上午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胡家兵於去年1月19日7時左右,駕車於獅山大道上衝撞路人,當時適逢上學時間,造成4名學生死亡,18名學生輕重傷;後於1月21日,以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遭到逮捕。
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於去年8月23日一審宣判,胡家兵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判決被告人胡家兵對6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依法進行經濟賠償。
據《澎湃新聞》報導,胡家兵於1973年12月31日出生,是奉新縣赤田鎮石湖村胡家組人,過去曾在2013年3月因妨礙公務被捕,被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故意撞人案罪犯胡家兵今被槍決。(圖/翻攝新京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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