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強姦案頻傳,不少婦女站出來為女權發聲。(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印度昌迪加爾(Chandigarh)10歲女童被叔叔性侵,懷胎32週約8個月,但最高法院判她不准墮胎,因為超過墮胎法20周的限制,而且2014年動過心臟手術,醫院及法官都無法保障她的生命安全。據了解,印度墮胎法於1971年頒布,女性在懷孕20周以上就不能墮胎,除非能證明胎兒會危害母親性命或有遺傳問題。
綜合外媒報導,女童平時喜歡繪畫,最喜歡的卡通是神奇寶貝,最愛的科目是英文,3年前曾因心臟問題動過手術,但術後恢復狀況良好,讓她恢復活潑本性,與一般孩子無異,喜歡蹦蹦跳跳到處玩耍,直到近日被鄰居發現肚子隆起,一問之下才坦承,「叔叔性侵我5、6次了,但他叫我不可以說。」
性侵小女童的嫌犯是媽媽的哥哥,事件曝光後,立即被逮捕,現在在獄中服刑。小女孩的媽媽表示,「我們家不是富貴人家,我本身在當清潔工,老公則是在當警衛。沒想到我哥哥會做出這種事情,之前他跟我老公在同一個地方工作,才會常常來我們家作客。」
小女孩的家人發現後,向地方法院申請墮胎,「她才10歲,什麼都不懂阿。」希望法官能允許女童到醫院進行藥物人工流產,但隨後被因懷孕20周以上不能墮胎的規定駁回。根據印度政府醫學院附屬醫院(Government Medical College and Hospital,GMCH)的報告,小女孩如果這時候墮胎,恐怕造成生理上的傷害,而且她2014年還動過心臟手術,增加不少風險。
▼女童只能將肚子中的小小孩生下來。(圖/達志/示意圖)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NEWS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