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說法/台灣淪詐騙集團天堂 小心,你也成為幫手之一

▲詐騙集團。(圖/視覺中國CFP)

▲當詐騙者將被害人的錢騙到某個帳戶,要領錢就必須有人提供銀行帳號、提款卡及密碼,而這些幫手不論是否知情,都會被以幫助詐欺罪嫌移送偵辦。(圖/視覺中國CFP)

小君是一位家庭主婦,為分擔先生的經濟重擔,她透過報紙打電話應徵工作,對方開出優沃的薪水延攬,但請她提供銀行帳號、提款卡及密碼,作為日後匯薪水之用,於是小君在不清楚該應徵公司所在地及公司經營狀況情形下,將其使用之銀行帳號、提款卡及密碼,以郵寄之方式寄到對方指定之處。數日後,該應徵電話斷線,警方找上門,以幫助詐欺罪嫌將小君送辦且遭法院判刑。

另一例,老王中年失業,家中又急需用錢,因其條件無法通過銀行徵信貸款,遂洽詢網路貸款公司,對方要求提供銀行帳戶帳號、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以製造存提款紀錄,增加財力假象,提高向銀行貸款機會。於是,老王在與對方素未謀面,不知該公司所在地之情形下,以郵寄方式寄送其銀行帳戶存摺、提款卡及密碼。數日後,警方找上門,以幫助詐欺罪嫌送辦,老王因此也遭到法院判刑。

小君、老王為求緩刑,只得向親友借錢償還遭詐騙之被害人損失。像小君、老王,在社會上一直存在,看似社會之弱勢,卻淪為「詐騙集團的幫手」,對他們而言,該罪名不可謂不重,然因他們的行為卻造成被害人損失及詐騙者得利,亦是不爭的事實。

詐騙集團在台橫行猖獗,甚至還可輸出國際,已讓台灣蒙上一層負面及不名譽的形象。為何詐騙集團抓不勝抓,今日集團遭警瓦解,明日可能又另起爐灶,歸究原因,所有之癥結在於「金流」。

當詐騙者費盡千辛萬苦將被害人的錢騙到某個帳戶,必須將該帳戶內的錢拿出來,方可謂為到手;若錢拿不出來,再多的錢匯至該帳戶,詐騙者也只是徒呼負負,相信沒有人會笨到做這樣的白工。而要達到此目的,必須仰賴「幫手」,所以今日不談詐騙者,亦不論被害人,而是來談談詐騙集團之幫手。

眾所皆知,詐騙者為躲避查緝一定會使用人頭帳戶,但只有帳號之帳戶,沒有提款卡及提款卡密碼,沒有存摺及印章,對詐騙者而言,該帳戶形同廢物,因為錢根本領不出來。而可將錢從帳戶領出來之管道,不外乎以提款卡輸入密碼,從自動提款機提領,以及持存摺、印章臨櫃提領,縱係臨櫃提領,金融機構行員亦一定會要求輸入提款密碼方可提領,因此,「密碼」乃是各種提款方式之關鍵。

而密碼之所以稱之為密碼,即是不欲任意揭露予他人知悉,惟有自身或非常信任之人方能使用。將如此重要之物交付他人,進而遭詐騙集團使用來訛詐他人,不論交付之理由是小君、老王之應徵工作或貸款等情節,或者是透過網路或電話,對方宣稱你中獎或退稅,要求提供帳戶、提款卡及密碼,以利將款項匯到你帳戶內,因此一時貪念而交付,諸如此類聽來煞有其事之說詞,其實冷靜想想,你交付如此貴重物品的對象,竟是素未謀面或完全不知底細來歷者,顯不符常情,且應徵工作、貸款、中獎、退稅等等,又何須用到提款卡及密碼,亦與經驗法則有違。尤其是密碼,一旦有了密碼,搭配提款卡或存摺印章,對方等同於掌控了該帳戶,可自由存提款項,無形間就因此當了詐騙集團之幫手。

而這存摺、印章、提款卡及密碼之提供者,實務上經常會被警方以幫助詐欺罪嫌移送偵辦,姑不論最後有罪與否,因為你的提供行為製造了前述所稱之「金流」,讓詐騙集團因而坐大,均難辭其咎。

因此,處在現今網路及通訊發達的時代,虛擬與實境間之交迭,更需以謹慎的態度來面對,存摺、印章、提款卡及密碼等物,請以傳家寶視之,遇到任何理由請你交付者,請想起「詐騙集團的幫手」這幾個字。(本文轉載自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粉絲頁/作者柯博齡,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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