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色誘公務員上床,再編造各種理由詐財。(圖/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60多歲單身的莊姓退休公務員2年前接到37歲劉姓女子的電話,聊天相當愉快,見面後就發生性關係,聽信劉女因祖母過世須辦喪事、騎車撞到孕婦、遭地下錢莊追債逼墮胎等理由,先後借錢388萬元。經新北地檢署調查,劉女雖然稱2人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否認詐騙情節,但交往期間她使用假名「林雨晴」,未採信說法,2日依詐欺罪起訴。
起訴指出,劉女曾涉及戀愛詐欺案,類似手法非第一次涉案,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年10個月,卻不知悔改。2016年5月再化名成「林雨晴」,隨機打電話誘騙男子,內容先用「猜猜我是誰」讓對方猜忌,見單身的莊男上鉤就密集打電話「培養感情」。
劉女見時機成熟,約莊男見面吃飯,直接哭訴父親早逝、家境貧窮、身兼多份工作、生活困苦等理由,再和莊男發生性關係,熱戀交往,期間陸續編造沒錢補習、祖母有糖尿病須買胰島素、祖母過世沒錢辦喪事、鄰居上門追討祖母生前欠債、騎車打工撞上孕婦害流產須賠償、自己懷孕遭地下錢莊追債並威脅墮胎賣到酒店等理由,向莊男借款共388萬元。
由於莊男認為劉女懷著他的孩子,再加上劉女稱未來會繼承祖母的遺產,因此不斷答應借錢,直到莊男追討欠款,劉女搪塞各種理由不願簽本票,最後甚至不願見面,他才驚覺受騙怒告。
偵訊時,劉女坦承向莊男借錢,但僅借30多萬元,強調自己真心要與莊男交往,否認是詐騙集團成員。但檢察官直問為何要使用假名?她則啞口無言。劉女先前曾有類似詐騙前科被查獲,矢口否認犯行,未見任何悔悟,因此不採信辯詞,依詐欺罪將她起訴,起訴後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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