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哭鬧,手腳竟遭生父徒手拗斷。(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縣一名男嬰2017年1月出生之後,因為哭鬧經常被父親打斷手腳,直到4月時又被父親咬手臂拉扯,導致血流不止送醫才被李之微醫生發現內情,進而通報縣府社會處介入才讓全案曝光。其中最令人心疼的是,當醫護人員在替男嬰縫傷口時,男嬰竟然不哭也不鬧,可能已經被施虐習慣了。
根據《蘋果新聞》報導,當時李之微正在急診室值班,男嬰由母親抱著到急診室就醫,他發現男嬰左後腿有一個8公分撕裂傷,加上母親一直無法確實告知受傷原因,所以他就堅持要男嬰照X光,就發現男嬰大腿有多次骨折舊傷,因此決定通報社會局介入調查,男嬰隔天就立刻被緊急安置。
整個事件最讓人心疼的是,當時男嬰被母親帶來看急診時,因為被診斷出有長8公分、寬1公分、深1公分撕裂傷,因此護理師就幫男嬰縫合傷口,但是在過程中男嬰竟然相當安靜不哭不鬧。護理師就嘆說,或許是男嬰早被施虐習慣,儘管縫合傷口也很痛,但跟被打到骨折的痛苦相比,這點痛根本就不算什麼了。
檢方調查發現,男嬰的父親21歲、母親20歲,當孩子出生滿月時,父親因受不了哭鬧,就會徒手扭轉兒子四肢,造成多處骨折,去年5月間再度對兒子施暴,還用嘴咬住小孩左手,接著再用力拉扯,直到孩子撕裂傷血流不止,才送醫;當時男嬰早已流血過多,幸好經醫護人員及時治療,才保住一命。
檢方表示,魏男是智識正常的成年男性,但他卻無故毆打、扭斷兒子四肢,而母親則是幫忙丈夫掩飾惡行編織謊言,但是經過檢警偵查半年多一一戳破謊言,夫妻才坦承犯行,30日依家庭暴力、重傷害等罪嫌將男嬰父母起訴,並且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副處長張國棟表示,目前已經啟動兒少緊急安置程序,立即給予男嬰緊急保護,並協助完整的檢傷醫療處置及照顧,男嬰目前1歲2個月,幸好關節重要部位未受損,僅左手腳外翻角度較大,不影響行動力,傷勢已逐漸復原中,並由社會局進行安置。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