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地下樂團主唱女友 航空城總座之子認罪求入監

▲▼酒駕撞死地下樂團主唱女友的許育呈,二審開庭後認罪。(圖/記者吳銘峯攝)

▲酒駕撞死地下樂團主唱女友的許育呈,二審開庭後認罪。(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發生在去年11月間的地下樂團「Beyond Cure」林姓主唱(蝙蝠)與蔡姓女友遭酒駕肇事,一死一傷的慘案,肇事者是桃園航空城公司總經理許又銘就讀實踐大學應用外語系的兒子許育呈,一審將他判刑2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8日首度開庭審理,許男認罪,並希望得到被害人原諒、趕快入監服刑。

本案發生於去年11月29日凌晨0時許,許男在台北市延平北路五段小吃店喝了多罐啤酒後大醉,但他竟開車上路,打算返回新北市永和區住處。許男沿路超速並闖越紅燈,凌晨2點行經士林區中正路、文林路口時,以每小時80公里的高速,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林姓主唱與蔡女,當場將兩人撞飛。林男多處骨折、身受重傷,至於蔡女則顱內出血、頭部血液外流至路旁水溝蓋,當場不治死亡。

許男肇事逃逸後遭民眾追趕包圍,最後返回現場被警方逮捕,他坦承喝醉後開車上路,並指出自己有色弱、夜盲症、躁鬱症等疾病,案發前有服用抗憂鬱藥物,而根據警方對他所做的酒測,他犯發時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71毫克,尿液檢驗也有驗出服用抗憂鬱藥物。檢方對他提起公訴。

一審士林地院依照「酒駕致人於死」、「肇事逃逸」等罪,將許男判刑2年,一審還認為許男所犯「酒駕致人於死罪」為本刑3年以上之罪,但許男犯案情輕法重,因此依法減刑。案件上訴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18日首度開庭審理,許男當庭向法官認罪,但認為檢方上訴無理由,請求輕判。至於庭訊結束後,他在高院外接受媒體採訪時,則不斷鞠躬致歉,說自己做了很嚴重的錯誤,希望可以得到被害人真的原諒、趕快入監服刑,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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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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