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盡監督之責判賠368萬! 媽媽嘴老闆:發生在星巴克也要賠?

▲▼謝依涵,媽媽嘴,呂炳宏(合成圖/記者楊佩琪、林煒傑攝)

▲謝依涵,呂炳宏等,須連帶賠償死者家屬。(合成圖/記者楊佩琪、林煒傑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媽媽嘴咖啡店長謝依涵,逃過死刑獲得無期徒刑定讞。死者家屬起訴,要求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與另外2股東連帶賠償,最高法院日前判決呂炳宏等3人須賠償368確定。呂炳宏等人提出再審,高等法院駁回,案經上訴,最高法院31日再度駁回,呂炳宏等3人確定要付錢賠償。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呂炳宏獲知翻案無望後,語帶無奈的指出,怎麼會反判公司跟股東要連帶賠償呢?公司跟股東應該是一碼歸一碼,若這個案子發生在星巴克的話,法院也要星巴克所有的股東賠錢嗎?

律師陳敬暐則認為,謝依涵雖是利用店長職務之便於上班時間在店內下藥犯案,但店老闆與股東如何時時刻刻監視員工的一舉一動是否有絲毫不尋常?或是事先訂定守則來防杜員工一切可能的犯罪圖謀?法院認定老闆對於謝女未盡監督之責的判決影響深遠,勞資雙方的信任關係恐更難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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