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涉貪,將再被控3項新罪名。(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醜聞纏身的前馬來西亞首相納吉,上月初已經被以4項失信和濫權罪嫌被捕,被以100萬令吉(約新台幣750萬元)交保候審後,7日第三度接受反貪污委員會偵訊。據了解,納吉8日將會被控額外3項洗錢罪名。
綜合外媒報導,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MACC)透露,納吉7日針對SRC案接受偵訊45分鐘,8日將在吉隆坡出庭。納吉先前已經被指控4項失信和濫權授受4200萬令吉(約新台幣3.16億元)等4項罪名,接下來還得面對3項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法罪名。
納吉涉及國有資金一馬公司(1MDB)旗下SRC國際(SRC International)匯款弊案,被查出在將一馬公司數十億美元資金移入私人口袋,其中有1060萬美元是從SRC國際會進納吉戶頭。不過納吉本人始終否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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