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姊阿芬微整形卻慘遭毀容。(圖/示意圖,無關本案/記者張一中攝)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舞廳小姐「阿芬」(化名)先前到一家診所花了3000元微整形,怎料卻因此造成鼻頭血栓、組織壞死,讓她氣得怒告動手術的林姓醫師和謝姓診所負責人,總共求償380萬餘元賠償金。對此,高雄地院審酌後認為,賠償金額實在過高,因此只判謝、林應賠償8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芬曾到高雄的一家診所進行微整形,而當時林男在她的鼻頭施打玻尿酸,並向她收取了3000元費用,但詭異的是,當天阿芬的鼻頭就出現血管破裂的情形。對此,林男還表示,這一切都是正常現象及反應,但阿芬到醫院檢查後卻發現,鼻頭竟然已經血管栓塞且壞死。
▲阿芬的鼻頭施打玻尿酸後,反倒造成血管栓塞。(圖/示意圖,無關本案/達志示意圖)
阿芬表示,在治療期間自己根本無法工作,也不敢面對人群,精神上受到相當巨大的折磨,因此向林、謝2人求償380萬餘元。對此,法官認為,林男已經給阿芬32萬元,且她的傷疤大部分都已經痊癒,同時也審酌她的看診費用等支出,認定380萬餘元的求償金額實在過高,因此判謝、林2人僅須賠償83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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