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婦人阿梅(化名)因為兒子受到驚嚇、工作不順,於是透過高中同學阿珍(化名)介紹前往當地一間宮廟,沒想到黃姓住持以她「被嬰靈纏身」為由,趁著進行制煞儀式時把手伸進內褲裡,甚至撫摸下體長達1分鐘,完全不管還有其他人在場。雖然黃男堅稱一切都是因為自己眼盲不小心碰到,並非故意猥褻,但刑事方面還是被判處1年2個月的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則必須賠償10萬元。
▲阿梅以前曾經墮胎,聽到黃男說有嬰靈纏身才會信以為真。(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阿梅指控,事發當天是與阿珍一起前往宮廟,現場大約有10多名信徒,儀式一開始黃男就先給她36炷香,並要求站在神像前配合誦經約10分鐘,接著再把其他信徒請出去同時關上鐵門,只留下她們兩人,「他突然用左手按住我的頭,右手撫摸我的肚子,並順勢往下到上衣下襬,再直接伸進內褲裡以手指碰觸下體,他還請我把雙腳張開一點,但是我沒有照做,他就把嘴巴靠近我的右耳發出呻吟聲。」
目睹這一幕的阿珍也嚇了一跳,滿臉驚恐與阿梅對望,這時黃男又開口請阿梅呼氣、吐氣共3次,隨即將手抽出來,再撫摸胸口2下、輕拍背部2下,這才開口稱「處理好了,嬰靈走了,不可以對外說,這件事到此為止」。後來阿梅返家越想越不對勁,於是決定鼓起勇氣報警。
▲阿梅指控黃男趁機撫摸她的下體長達1分鐘。(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不過,遭指控伸出狼爪的黃男反駁,自己家境貧窮,加上年邁生病,視力幾乎可以說是退化到全盲的地步,聽力也不是很好,外出時還需要仰賴其他人扶持,「我對制煞儀式不是很熟練,事前也有告知可能會誤觸下體,請務必三思而行,但阿梅還是同意了。當天我不小心摸到之後,就立刻將手伸出來,阿珍目睹一切仍神色自若,根本沒有露出驚訝的表情或是上前制止,可見她也不覺阿梅有受到猥褻。」
但刑事部分,黃男已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2個月有期徒刑確定;民事部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他利用一般民眾畏懼鬼神的心理,假借施法的名義伸出狼爪,考量到雙方身分、地位以及經濟能力等各方面的差距,最後判他須賠償阿梅1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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