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爆眼少女」阻港警取得醫療報告 港民質疑:妳在躲什麼?

▲▼ 爆眼女回應。(圖/民間記者會發佈中心)

▲ 爆眼女極力阻止港警取得醫療報告,引起市民質疑。(圖/民間記者會發佈中心)

記者何文君/綜合報導

香港反送中衝突不斷,8月11日一名黑衣少女在警民衝突時,疑似遭到布袋彈打爆眼睛,造成右眼球破裂、右眼皮撕裂,恐永久失明。近日有消息指出,港警透過法庭搜索令要向醫院取得少女的醫療報告,卻遭少女委託律師申請禁制令阻止;此舉引起外界質疑,是否報告內容對示威者不利,「如果報告對她有利,她怎會不公開?」

綜合陸媒報導,少女當天疑似遭到警方發射的布袋彈襲中,導致右眼重傷恐將失明,畫面曝光後引起反送中群眾更加憤慨,發起全民三罷、癱瘓交通的大型抗爭。事後少女也親自拍片譴責港警暴力,希望自己的右眼能成為香港戰勝邪惡的力量。

▲香港一名少女被射中眼睛,恐造成失明。(圖/翻攝自臉書)

▲香港一名少女被射中眼睛,恐造成失明。(圖/翻攝自臉書)

報導指出,8月間警方透過信件要求少女主動連絡,並取得法庭搜索令索取她個人資料及醫療報告。對此一名當事人親友表示,少女在諮詢法律意見後,已委託律師去信反對醫院交出醫療報告,現正研究申請禁制令,極力阻止警方取得。

此舉引起部分港民質疑,少女百般阻撓警方取得醫療報告,是否在隱瞞一些不想被公眾發現的事實?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也懷疑,報告內容是否對示威者不利,或無法證明眼睛受傷的原因?「如果報告對她有利,她怎會不公開?」

0831香港反送中,警方發射催淚彈。(圖/記者黃彥傑攝)

▲0831香港反送中,警方發射催淚彈。(圖/記者黃彥傑攝)

對此律師黃宇逸表示,醫管局需根據法庭搜索令交出當事人醫療報告,發出的律師信基本上沒作用;醫管局發言人則表示,公立醫院有既定程序處理索取醫療紀錄的申請,有關警方與個別病人的跟進事宜,由於未得到病人同意,不宜評論。

除此之外,《香港01》先前報導,警方曾測試布袋彈是否能貫穿面罩,發現在5公尺內開槍,都無法將面罩打穿;而事發當日,少女倒臥的位置與港警開槍的位置相距有20公尺,是否真因布袋彈所傷仍有疑慮。目前警方仍未能取得該名少女的醫療報告,爆眼真相仍未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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