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夫「壽命剩半年」保外受阻!妻子痛罵「阿扁都可以」…雲林二監神打臉

▲警方怕蔡妻再度想不開,啟動自殺防治關懷通報雲林縣社會處。(圖/記者蔡佩旻攝)

▲蔡妻因為丈夫保外就醫遭拒,情緒崩潰在家中自殘。(圖/記者蔡佩旻攝)

記者柯振中、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二監一名蔡姓受刑人罹患肝癌末期,醫師判定他的壽命僅剩半年,因此他希望能夠申請保外就醫,但去年遭到撤銷;他的妻子因丈夫無法申請保外就醫,情緒崩潰在家自殘。對此,雲林二監16日發出聲明回應,受刑人壽命剩半年其實是「10年前的說法」,該受刑人在保外就醫期間又涉及其他偵查案件,因此108年6月23日才再被逮捕入獄。

蔡男的妻子日前向法務部說明,前總統陳水扁從2015年開始保外就醫至今,仍數度被中監以「病情未明顯改善」為由展延,因此希望監所能夠法外開恩,讓壽命僅剩半年的丈夫能回家與孩子團聚,不過這些動作都沒有效果,因此蔡妻15日崩潰在家中自殘,還向雲林二監放話「今晚我就死給他看」。

▼警方怕蔡妻再度想不開,啟動自殺防治關懷通報雲林縣社會處。(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二監,保外就醫,丈夫癌末,蔡姓男子。(圖/記者蔡佩旻攝)

對此,雲林二監16日發出聲明稿回應,蔡姓受刑人在民國98年時因病被移送培德醫院,當時醫師評估,若蔡男沒接受手術的話,預估存活時間只剩半年,但後來經過手術治療,蔡男至今已活超過10年,「壽命剩半年」的說法,是10年前醫師所說的。

雲林二監指出,蔡男103年被允許保外就醫,但保外期間涉及其他偵查案件,違反保外醫治的受刑人應遵守的事項,因此原執行監獄依法報請矯正署,在107年3月廢止蔡男的保外就醫處分,但蔡男當時沒有在期限內返監執行,所以經過地檢署發布通緝,在108年6月23日再度逮捕蔡男。

雲林二監說明,逮捕蔡男後,獄方相當關注蔡男的病情及後續治療,為了讓蔡男能得到更妥善的醫療資源,因此送往培德醫院,由培德醫院收治。

▼蔡妻15日在家中崩潰自殘。(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二監,保外就醫,丈夫癌末,蔡姓男子。(圖/記者蔡佩旻攝)

以下為雲林二監的回應全文:

1、受刑人是否保外就醫,悉依監獄行刑法第58條規定辦理,並無遭擋情事。

2、蔡姓受刑人係於98年間,因罹病移送臺中監獄培德醫院治療,醫師當時雖曾評估其若未接受手術,預計存活時間約半年,然後來經過施予手術治療,迄今已逾10年,故報載該受刑人只剩半年云云,係醫師於十年前之說法,特予陳明。

3、103年間,矯正機關衡酌該受刑人病情及醫療需求,報准其保外就醫;惟蔡員保外期間因涉其他偵查案件,違反保外醫治受刑人應遵守事項,而經原執行監獄報請矯正署依法於107年3月廢止其保外醫治之處分,且因未於期限內返監執行,遂由地檢署發布通緝,迄108年6月23日始緝獲再入監執行至今。

4、蔡姓受刑人重新入監後,矯正機關非常重視其病況及後續治療,除持續戒護至監外醫療院所門診追蹤及檢查外,復參酌檢查結果及監內醫師綜合評估,為讓該受刑人能接受更及時與完善之醫療照護,遂於日前送至臺中監獄培德醫院收治,相關後續醫療情形及治療計畫,亦於是日向其妻詳予說明。

5、綜上,蔡姓受刑人之醫療提供,矯正機關均依其醫療需求、病況、醫囑及監獄行刑法等相關法令辦理,妥予協助其監內門診、戒護外醫及移送病監,俾使其可獲得符合病況之醫療照護。至於該員是否符合再次保外醫治情形,仍須依首揭規定辦理,而對於家屬之請求,矯正機關亦將持續提供相關必要之援助,也感謝外界之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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