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泣訴,「我希望這筆錢,檢察官叫他們趕快還給我。」(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注意陌生人!一名張姓清潔工老婦在家中被詐騙集團騙走123萬元,她泣訴,「這筆錢我本來要繳房貸的…這是我的辛苦錢,靠自己的血汗賺來的。」新北地院法官痛斥4名被告所為,使本來民風淳樸的我國被譏為「詐騙王國」,且竟不會良心不安,各判2年至3年不等徒刑,其中2人服刑前得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判決指出,事發於2018年,莊男、劉男、徐男、黎男冒稱檢察官及員警,並偽造台北地檢署公證科收據傳真影本,以電話向張婦佯稱涉嫌刑事案件,須交付保證金,至對方住處收取123萬元贓款,因此詐騙得逞。
而張婦從事清潔工,月入2萬多元,她在法庭上泣訴,那天是劉男打電話說他是檢察官,「要來我家拿錢,他一直打電話來恐嚇我,我希望這筆錢,檢察官叫他們趕快還給我,我房子的貸款一個月還要繳2萬多元。」
▼老婦從事清潔工作,賺的辛苦錢被騙走。(示意圖/記者陳俊宏攝)
張婦哭訴,「我有跟他們講這筆錢要繳房貸120萬元,他們也知道。本來我今年就要繳完的,沒想到被這群人騙走,現在我都沒有錢繳,但一個月我還要繳2萬多元房貸,希望檢察官幫我跟他們要把錢快點還給我,這是我的辛苦錢,靠自己的血汗賺來的。」她說,來台工作20幾年,存到現在才有123萬元,交給劉男後,「他還說這個錢還太少,還要我拿房子去當鋪。」
張婦女兒也泣訴,爸爸是做工的,「其實一個月賺的錢沒有很多,我們揹房貸的壓力很重,我們每次來都覺得自己被凌遲一次,我真的很不想來,可是我一定要幫我媽媽討到這個錢…我希望法官重判他們,真的很可惡…我相信台灣司法。」
法官痛斥被告4人行為惡性甚重,使本來民風淳樸的我國被譏為「詐騙王國」,「心情頗為沈重,曾幾何時,我國少數年輕人以此方式詐騙弱勢者的錢花用,竟然不會良心不安,顯見我國社會道德觀與守法觀念已漸漸淪喪。刑罰理念主流固然是『教育刑』,但如刑罰不含有『應報』觀念的話,則刑罰就失去其應有的意義與價值。被告的人權固值重視,但被害人或告訴人或其等家屬的人權難道就不值一哂?」
法官依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與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對莊男處3年、劉男2年10月、黎男2年4月、徐男2年徒刑;其中莊、劉並應於入監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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