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61線南下車道雲林麥寮鄉橋頭至台西鄉崙豐易超速路段,雲林縣警局交通隊統計除夕至2月7日春節疏運期間,8天共舉發119件違規,與前年4月最初執法期間相比少2倍。(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台61線南下車道218K+250m至226K+250m雲林麥寮鄉橋頭至台西鄉崙豐易超速路段,共計8公里之「區間測速系統」於除夕1月31日起恢復測速執法,雲林縣警局交通隊統計至2月7日春節疏運期間,8天共舉發119件違規,與前年4月最初執法期間相比少2倍。
雲林縣警局交通隊說明,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區間測速路段,南下218K+250m至226K+250m雲林麥寮鄉橋頭至台西鄉崙豐共計8公里,速限90公里,警方依法以最高速限計算,每輛車通過該路段時間低於288秒就會取締告發,罰則比照高速公路超速罰款3000元以上。
雲林縣警局交通隊指出,區間測速停用期間,疑因警方未將提醒用路人的區間測速起點、終點及測速取締標誌「警52」等告示牌撤除,長久行駛該路段的用路人,多已養成守速習慣,因此今年春節期間恢復執法後,違規件數比起初執法14天期間,每日約28件違規件數還要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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