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澳洲廣播公司」(ABC)網站11日報導,曾獲「維多利亞十字勳章」、前澳洲「陸軍特種空勤團」(SAS)退伍軍人羅伯茨-史密斯(Ben Roberts-Smith)在法庭上被證人踢爆,曾親手處決一名阿富汗少年,而且形容「這是我做過最美妙的事」(the most beautiful thing I've ever seen)。
澳洲媒體報導,羅伯茨-史密斯目前正在控告《雪梨先驅晨報》、《時代報》和《坎培拉時報》等澳洲媒體和3名記者,指控他們在2018年發表的一系列文章是對他「人格誹謗」,他否認自己曾在阿富汗非法殺人、霸淩前SAS戰友以及家暴等相關指控。
不過,《雪梨先驅晨報》、《時代報》的母公司「九號娛樂公司」找來的第3名SAS證人(化名「第16號」)則告訴聯邦法院,羅伯茨-史密斯在2012年被派往阿富汗執行任務時,曾說出了上述關於阿富汗少年之死的言論。
澳洲媒體說,據「第16號」證人透露,當時,羅伯茨-史密斯搭乘直升機抵達任務區後不久,一名澳洲士兵攔下了一輛豐田汽車,並將車上4名乘客裡的其中兩人扣留起來。他形容當中有的一名沒有蓄大鬍子、年約「十幾、二十歲的阿富汗少年」,被嚇得「全身失控地顫抖」。
這名證人告訴法庭說,隨後他聽到無線電呼叫,稱在豐田上發現了簡單的爆炸裝置,士兵們於是把兩名被扣留的阿富汗人交給羅伯茨-史密斯的巡邏隊進行「戰術審問」。 大約15至20分鐘後,他聽到羅伯茨-史密斯在無線電中呼叫Two EKIA,意思是「在行動中擊斃兩名敵人」。
這名證人作證稱,一兩天後,他在軍營裡遇到了羅伯茨-史密斯,問他「那個渾身發抖的年輕人後來怎麼了」,對方回答說:「我朝他的腦袋轟了一槍」。 「第16號」同時告訴法官,羅伯茨-史密斯當時還說:「在上一個任務中,我的戰友告訴我,不要殺掉任何人。這次我終於決定拿出我的9毫米手槍,照著他(阿富汗少年)的頭轟了一槍,打爆了他的腦袋。這是我迄今做過最美妙的事」。
▲澳洲軍人在阿富汗犯下的戰爭罪行, 近年陸續被踢爆。(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第16號」表示,他從未向軍方報告過關於羅伯茨-史密斯這段發言,原因是「澳洲軍方內部對這類事情有一種「默許準則」。他害怕遭到報復,因為如此一來將會終結他的職業軍人生涯」。而且他一旦說出這件事,目己也會遭到同袍排斥。
這名證人又說:「我也認為,對一個如此有影響力的人提出這樣的指控,我會讓自己置身於危險之中,為了我的個人安全,所以我想最好還是保持沉默,繼續過自己的生活。」法庭上,這名證人還看到了這名阿富汗少年屍體的照片,照片顯示他拿著著類似AK47的武器。但證人表示,在攔下阿富汗人乘坐的車輛時,這名少年並沒有攜帶任何武器。
澳洲媒體報導,「第16號」在法庭上透露,羅伯茨-史密斯加入SAS之前,因為曾獲頒「維多利亞十字勳章」,有著「讓人敬畏」的名聲。但後來有關他的風評開始兩極化,有挺他的、但也有反對他的。反對者認為他是一名好戰者、會霸凌別人、以及詆毀他人名譽。
羅伯茨-史密斯去年在證人席上曾聽取了有關這名阿富汗少年的證詞,但他否認自己說過 任何有關「感覺很爽」這類的話。此案目前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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