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義大利富商爸抵台自主管理中 3天後從空姐媽手中接回8歲女

▲▼     富商跨海爭奪監護權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義大利藍姓富商即將在14日從詹姓空姐(右)手中接回久未見面的女兒。(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劉昌松、黃宥寧/台北報導

義大利藍姓富商爭取與台灣詹姓空姐所生女兒,年初獲台北地院裁定,取得單獨監護權,據了解,藍男上個月在女兒生日時通過電話後,已於日前搭機抵台,在接受防疫隔離以及居家檢疫期間,與詹女取得聯繫,雙方約好3月14日會面,藍姓富商親自接回久未見到的女兒,詹女含淚期待:「如果沒辦法留下女兒,希望她在義大利能好好生活。」

藍男2007年因公務來台時,認識擔任空姐的詹女,2014年非婚生下女兒,1家3口在台北生活了幾年,藍男在2017年底,以祖母病重為由,帶女兒回到義大利與家族團聚,2019年初,詹女不滿女兒被帶走許多未歸,前往義大利探視,並向台灣外館申請補發女兒護照,帶回台灣,並訴請台北地院改定親權。

藍男回台委託律師提告反制,強調明明是詹女書面同意,讓他帶女兒去義大利共度聖誕節,而且詹女在義大麓可自由探視女兒,也可單獨帶女兒外出遊玩,詹女卻謊報女兒遺失護照後私自帶走女兒,詹女被控略誘案,先前2次被檢察官處分不起訴,現正由台北地檢署第3度偵辦中。

至於親權官司部分,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藍男當年雖提前10天將女兒帶回義國,但沒阻攔詹女到義國探視女兒,反而是詹女瞞著藍男,以謊報護照遺失並申請補發方式帶走女兒,屬於非法行為,並妨害藍男對女兒行使親權,已符合《海牙公約》「誘綁子女」的定義,裁定由藍男單獨行使親權,並訂詹女應於3月14日將女兒交付給藍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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