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國中李姓代理女教師,因在上課時發表「田徑隊女生下面很緊」等言論,被判定性騷擾處解聘,李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勝訴。(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間國中的李姓代理女教師,因在上課時分享自己愉悅的性經驗,並有「田徑隊女生下面很緊」等言論,被學校性平會判定性騷擾,送教評會處分解聘,李師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勝訴,原處分被撤銷,該學校再提出上訴,經最高行政法院發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更審。
判決書指出,李師因在上課時表示「運動員女生很多人要」、「田徑隊女生下面很緊」,被學校性平會於2019年6月10日認定性騷擾成立,經教評會決議,處李師解聘,且1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不過經李師上訴,原處分被撤銷,學校再提出上訴。
校方指控,性平小組發出135份問卷給學生,詢問「健康與體育領域的老師在上課過程中,是否有提到涉及兩性關係議題讓你(妳)感受不舒服的?」,雖然多數勾選「無」,不過有32份問卷則勾選「有」。
性平小組從李師的學生與問卷中觀察,認為李師常利用教健康教育課中,在講到關於兩性器官、兩性交往、懷孕等課程時,屢次分享她個人所體會的愉悅性經驗及懷孕體驗,描述性行為時過於具體、詳細,以致於露骨不雅、遣詞不當,明顯具有性意味。
校方表示,上課的學生或者「放空不聽」,或者覺得老師是「熱情有話直說,有助於性交體驗」,但仍有為數不少的學生透過問卷,或向家長、導師表示,聽了有不舒服的感受,造成學生的學習情緒波動或抗拒。
校方指出,李師自認她分享自身性經驗是為了吸引學生聽課意願、拉近師生距離,甚至藉此糾正學生錯誤的性觀念,所以經常主動補充這類課堂題外話,但已構成性騷擾要件。
不過法官認為,學生及家長並無否定李師授課的認真態度,只是要求她改善不恰當的言行。如果動輒將講授健康教育課程的教師,以言詞過當為由解聘,往後老師教授健康教育課程時,在恐懼失職的情況下,很難對教學內容有所發揮。
法官指出,校方並未說明,李師有何「(雖)非屬情節重大」但「有必要予以解聘」的具體理由,也未說明在性平法列舉之各項懲處中,為何以只能選擇「解聘」一途,而無做其他懲處的可能,一審撤銷李師原處分,案經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發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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