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陳志祥(右)審完性騷法官陳鴻斌上節目受訪,聲稱案情是試圖「發展婚外情未遂」。(資料照/翻攝自youtube HitFM蔻蔻早餐節目頻道)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前法官陳志祥2018年兼任司法院職務法庭法官,判決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的懲戒再審案後,8度對媒體宣稱該案是「發展婚外情未遂」,司法院認為陳志祥言行不檢,將他2018年職務評定改列「未達良好」,已轉任律師的陳志祥不服,提告主張評定結果影響審判獨立,司法院職務法庭今判陳男敗訴,可上訴。
現年64歲的陳志祥擔任法官期間,審理案件以維護人權著稱,2018年間,陳志祥時任基隆地院法官兼任司法院職務法庭法官,受命審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的懲戒再審案,同年3月8日婦女節將原本被判決免除法官職務的陳鴻斌,改判僅須罰薪1年,共約216萬元。
改判結果引起議論,而陳志祥在判決全文公布前,8度接受媒體訪問,包括到資深媒體人周玉蔻的廣播節目,言談中反覆解釋陳鴻斌的不當行為未達須免除法官職務程度,甚至指稱該案是「發展婚外情未遂」等語,因而引發眾怒,之後公布的判決書,也沒出現陳志祥這些有爭議的受訪詞句。
陳志祥經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監察院審議,但未通過彈劾,之後由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給予書面告誡的警告處分,由司法院對陳志祥執行職務監督,基隆地院原本將陳志祥2018年度職務評定為「良好」,經層報到司法院後,也被改列「未達良好」,相當於一般公務員的丙等考績。
已轉任律師的陳志祥先前提告主張司法院對他做的職務監督,影響審判獨立、要求撤銷,已被職務法庭判他敗訴確定。本案他同樣主張司法院將他年度職務評定改列「未達良好」,已影響審判獨立,他申請復核、再復核都被駁回後,向職務法庭提告要求司法院重新評定他為「良好」。
職務法庭審理認為,本案司法院認定陳志祥是在審判工作範圍外,以個人身分接受媒體採訪發表的言論,逾越判決書內容,引喻失當、欠缺性平意識,有損法官中立、客觀、公正形象,違反《法官法》與《法官倫理規範》,且陳志祥本案行為跟法官審判核心領域無關,並無獨立性保障可言。
職務法庭指出,司法院改列陳志祥2018年的職務評定,並沒直接、間接指示未來應如何審判或處理案件,也沒觸及任何與裁判形成過程相關的活動,陳志祥聲稱審判獨立受職務評定影響的主張欠缺理由,今判他敗訴,可上訴。職務法庭從判決即確定的舊制改成一級二審新制,讓當事人有上訴機會,也是從陳志祥審理陳鴻斌案引發的爭議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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