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郵差送信時遭民眾飼養的獒犬攻擊啃咬。(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郵差今(6日)到杉林區公明巷一帶送信件,未料卻被田姓男子所飼養的3隻大型獒犬群起攻擊,導致左手臂出血,四肢均有明顯咬痕,被送往旗山醫院,所幸無生命危險。對此,動保處接獲通報後,經證實獒犬是於大門外,屬公共區域或公眾得出入之區域,無適當防護措施咬傷郵差,動保處將依動物保護法裁罰飼主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郵差慘遭獒犬攻擊。(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據了解,田姓屋主一共養了3隻獒犬,並將牠們關在自家院子內,而當時郵差正要到田男家送信,發現大門微開,因此進入院內,沒想到就有其中一隻獒犬衝過來,並對郵差撲了上去,郵差當場被撲倒在地,接著另外2隻也衝過來攻擊,造成意外發生。
這起事故造成郵差左手臂、右手腕撕裂傷,四肢均有明顯咬痕,警方事後將田姓飼主帶回派出所釐清狀況,同時也到醫院內找到受傷的郵差。田姓飼主坦承有疏失,表明會負起賠償責任,而郵差先生也願意私下和解。
動保處表示,6日下午接獲通報,杉林區有郵差因為送信遭到住戶獒犬攻擊受傷送醫事件,案件由警察局旗山分局受理,動保處即與旗山分局聯絡,以釐清案例發生區域為私人區域或公共區域。
▲攻擊郵差的獒犬。(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據旗山分局表示,該起案例是因獒犬衝出門外將郵差咬傷,發生地是屬公共區域;該案動保處後續將依動保法進行裁罰, 將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農委會公告比特犬(美國比特鬥牛犬、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及獒犬等6種危險性寵物,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指危險性犬隻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為紀錄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適當防護措施是指以長度不超過一點五公尺之繩或鍊牽引,且應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或以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之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