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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推動「高齡友善換居社宅專案」 張善政拜訪首件以屋換屋長者

▲張善政拜訪首件高齡友善換居社宅專案長者

▲張善政拜訪首件高齡友善換居社宅專案長者。(圖/新聞處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68歲的楊先生原本一人居住在龜山區、屋齡24年的4層樓無電梯公寓,楊先生的兒子看到「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資訊,認為相當適合父親,便主動接洽桃園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業者並提出申請,成功於8月1日起租,入住中路四號社會住宅。

市長張善政9日前往桃園區「中路四號社會住宅」,拜訪高齡友善換居住戶。張市長表示,市府自今(112)年6月1日起開辦「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提供長者以屋換屋,從無電梯、缺乏無障礙設施的住所,換居到本市興辦的社會住宅,享有更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今日他特別拜訪首件成功換居到社會住宅的長者楊先生,關心其遷入後居住及適應情形,期盼「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能持續推廣,照顧更多長者。

▲張善政拜訪首件高齡友善換居社宅專案長者

▲位於桃園區的中路四號社會住宅。(圖/新聞處提供)

張善政表示,中路四號社會住宅的環境相當好,與傳統印象中的社宅不同,有完善的公共設施,對長者而言,不只能免去舊屋照顧修繕的煩惱,還能與鄰居互動、就近使用運動設施等,非常便利。

「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申請人須年滿65歲,且於桃園市僅持有1戶自有住宅,另申請人與家庭成員需符合相關經濟資格,包括:於桃園市、雙北、基隆及新竹縣市均無持有其他自有住宅、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應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三點五倍(112年為5萬5,920元)、不動產總價值則應低於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財產一定金額(排除於桃園市持有之1戶自有住宅,112年為580萬元整);原本居住的自有住宅需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出租,始能換居至本市興辦的社會住宅。

包括市府都發局長江南志、新聞處長羅楚東、住宅處長莊敬權、社會住宅服務中心執行長彭程、桃園區長許敏松等皆一同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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