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桃園航空城居民重建安置,徐其萬要求市府召開「5項承諾」說明會。(圖/市議會網站)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議員徐其萬16日於市議會市政總質詢指出,上(10月31)日桃園航空城居民赴市府陳情,獲市長張善政提出包括調高建物拆遷補償費及自拆獎勵金20%、訂定合理搬遷期限、調降安置住宅售價、協助入住安置住宅與貸款等措施等「5項承諾」,要求市府儘速召開說明會,早日推動。
地政局長蔡金鐘表示,原則有設籍及居住事實的住家為補發對象,預計在今(113)年底前與民航局取得共識,並提報行政院專案小組。因應加碼必須修正相關規定,如順利的話,預計明(113)年初公告、3至6月先行發放20%補助金。
徐議員表示,由於物價上漲,造成安置住宅成本提高,但不應由民眾吸收,希望調降安置住宅售價,爭取每坪落在18萬元以下。地政局長蔡金鐘表示,市府非常關心調降部分,並遵照行政院專案小組的適度補助原則,已與民航局研議,確認後會適時公布。
徐議員提到,也應給予其他重建補助費用,地政局長蔡金鐘表示,市府希望民眾儘速在一定期間內完成一定的樓地板面積,會按建築面積研議補助協助金。
徐議員也關心最後搬遷加發15%獎勵金與最後搬遷期限。地政局長蔡金鐘表示,最後搬遷日會依照最後點交日開始核算一定期間,在蓋房屋期間的最後搬遷日前一定時間,如果能提前拆遷並提出申請,就會先行提供15%獎勵金,也就是張市長選前承諾的扶助金。此外,安置街廓土地的點交,目前已經整合土地點交原則,預計明(113)年底前將民眾訴求的5大管線與公設完成,114年1至2月交由地政局進行測量、開始點交,以1年半的時間讓民眾蓋回房屋。同時,最後搬遷日暫訂為115年8月。
徐議員提到,希望儘速公告重建補助差額及相關辦法,對外說明協助方式。地政局長蔡金鐘表示,最後搬遷日暫訂為115年8月,若確定後,原先在優先區,且110年10月或111年第一、二階段完成搬遷者,房租補助會再加發,過程當中如果要先行蓋房子且還未搬遷, 研議自拆獎勵金可提前核發部分,另安置住宅配剩後,另規劃先轉作在中繼住宅,居民得先申請入住,將免收租金。
徐議員指出,若安置住宅配剩,應優先讓住在徵收區中雖無房屋產權,但在大園長期居住者承購。地政局長蔡金鐘表示,包括原民319人,約252戶及其他屬於承租者,此部分將來會訂立要點協助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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