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開心找分居媽媽玩 一開門見她「下身赤裸」床上抱小王

小三,偷情,性侵,上床,抓姦,劈腿,偷吃,感情,誘惑,做愛。(圖/記者周亭瑋攝)

▲葉姓男子帶著兒子去找妻子玩,沒想到兒子一進門,就看見媽媽下身赤裸,抱著其他男人。(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葉姓男子平時與黃姓妻子分居,某次帶著兒子前去尋找妻子,卻意外抓包妻子與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裸身擁抱在一起,房內還有具腥臭味的衛生紙團,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橋頭地院審理後,判黃女須賠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葉男與黃女2008年結婚,2人育有一名兒子,原先生活十分美滿,不過黃女2020年間,獨自搬離了原有的住處,與丈夫、兒子開始分居生活。

雖然夫妻倆分居,不過葉男還是會帶著兒子去找妻子。豈料某次探視時,兒子開心跑上樓找人,卻發現媽媽與阿德裸身躺在床上,做出親密的摟抱動作,嚇得直接跑下樓,要求爸爸趕緊把他載離現場。

直到離開以後,兒子才解釋了在樓上看到的一切。葉男聽完怒不可遏,立即折返回妻子的住處,看見了正好要離開的阿德,妻子也剛從廁所出來。

小三,偷情,性侵,上床,抓姦,劈腿,偷吃,感情,誘惑,做愛。(圖/記者周亭瑋攝)

▲葉男的兒子才剛開門,就看見下身赤裸的媽媽、全身赤裸的阿德抱在一起。(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對此,阿德則辯稱,自己是來幫忙修理平板電腦,如果不相信的話,可以上樓查看。而葉男上樓以後,卻沒有找到平板電腦,反而是從垃圾桶中發現了具有腥臭味、疑似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團,氣得提告並求償50萬元。

黃女挨告後指出,這是因為丈夫對小孩灌輸負面印象,意圖挑撥母子之間的感情,自己不可能衣衫不整,與親弟弟躺在床上。

對此,葉男的兒子也證稱,當時打開門,看見母親赤裸下身、阿德則是一身不掛,2人看見他以後,趕忙用被子將身體包裹起來,媽媽也以「要工作」為由,將他直接趕出門,後來是講了看見的情況,父親才又折返回去。

橋頭地院審酌後認為,黃女在答辯狀中證稱「不可能衣衫不整與親弟弟在床上摟抱」,後來卻又表示「那個人不是我親弟弟」,證述有矛盾,且孩子興高采烈去找媽媽,黃女也有高度意願與兒子保持聯繫,因此孩子的證詞不至於有誣陷、虛構的動機,最後判黃女須賠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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