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爆柯文哲子約違背郝母約 民眾黨批超譯:評選須知當母約?

▲▼立委陳琬惠、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吳怡萱、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9日上午召開「包袱戰隊!賴清德欲收服派系 爭議一起扛?」記者會。(圖/民眾黨提供)

▲吳怡萱。(資料圖/民眾黨提供)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用監視器案爭議持續延燒,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26日踢爆,柯市府訂下的106年子約,背離了100年時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訂下的母約,光是2M費率就從1436元變成1684元,多花人民千萬納稅錢。對此,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反擊,殷瑋拿出的文件是「評選須知」,「評選須知等於母約嗎?殷瑋是真不懂,還是故意混淆視聽?」

針對殷瑋26日下午受訪時質疑,柯市府106子約背離郝市府100年母約一事,吳怡萱26日晚間回應,殷瑋將「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評選須知」解讀為「母約」,藉此來計算106年的2M費率違反母約,但「評選須知等於母約嗎?殷瑋是真不懂還是故意混淆視聽?」

▲▼臺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時事聯訪。(圖/記者呂佳賢攝)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時事聯訪。(圖/記者呂佳賢攝)

吳怡萱批評,根據郝龍斌在100年所簽訂的「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書」母約中的第8.6項採購項目裡頭清楚載明「適用機關使用本案電路服務費率不應高於本府既有支付之費率或當期行政院政府網際服務網契約價格之95%」文字一清二楚寫的是「既有支付之費率或當期」,未見殷瑋出示之圖卡中所顯示「既有(100年度)支付之費率」等文字。

吳怡萱再補充,若如同殷瑋所說,「 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及營運案的評選須知,也是因此構成了母約的一部分」,請殷瑋再往下熟讀母約第二頁1.1.4:「本契約各項文件之內容應互為補充解釋,倘契約文件之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或其內容有所歧異時,以契約本文為準。」殷瑋「超譯」評選須知,更錯置契約文件的優先順序,將2M費率拿來跟100年度費率相比,就是在魚目混珠。

吳怡萱說明,公文資料本該公開透明,還好有民眾黨議員協助索資調資料,幫助本黨保存公文、合約,因為留著防身以防被暗算,果真馬上驗證。

▲▼100年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評選須知。(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100年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評選須知。(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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