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彰化路段7車連環撞釀2死。(圖/記者唐詠絮翻攝,資料圖)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國1南下197K彰化路段,今年2月5日發生一起3輛大貨車、4轎車追撞死亡車禍,其中2輛轎車遭包夾成鐵餅,1人送醫不治、另一人也因傷重3天死亡,警方查出,大貨車司機張男因被吊照叫弟弟來頂罪,自己卻肇事逃逸,彰化地院審結,依過失致死、頂替罪等罪嫌將2人分別判處應執行4年徒刑、及2月徒刑。
回顧整起案件,2月5日上午11時25分,當時張男駕駛大貨車行經事發路段,因未注意與前車的距離,撞上前方3小車、2大車,再失控撞擊內側的轎車才停下,其中2輛轎車車體嚴重變形,黃男駕駛及許姓駕駛受困,黃男送醫不治,許姓駕駛因遭多輛車輛車禍擠壓,受有頭頸胸腹盆及左下肢體多發性外傷骨折,經送醫急救後,於2月8日因出血性休克併呼吸衰竭死亡。
案發當天,網路瘋傳大貨車司機疑似無照駕駛,還是單親帶3子女欠債,發生死亡車禍後還說「過不了就只能尋短了」。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承認肇事的張男子並非駕駛,真正闖禍的是大他1歲的哥哥,張姓哥哥因為無照而叫弟弟頂罪。
法官審酌大貨車駕駛張男吊照駕駛車輛,又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造成2死車禍,使被害人家屬承受喪親傷痛,雖然在肇事後手持滅火器滅火,但因肇事後唯恐保險公司無法理賠,竟聯繫弟弟駕駛貨車抵達現場,並趕在員警到場處理前,開著弟弟貨車離開現場,誤導偵查方向。
法官考量兄弟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張男雖有意願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然而經過3次調解,未能成立調解,亦未得到其原諒,依駕駛執照經吊銷駕車而犯過失致死罪、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判處2年6月、2年徒刑,應執行4年;張弟則依犯意圖使犯人隱避而頂替罪,判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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