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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遺體跨縣市不用加3倍 新北桃園互惠...只要2000元

▲▼ 火化場  。(圖/民政局提供)

▲ 火化場  。(圖/新北民政局提供)

記者戴上容/新北報導

新北市今日(15日)宣布,為保障民眾跨縣市使用殯葬設施的權益,已與桃園市達成協議,雙方市民即日起享有遺體火化費用互惠措施,取消過去外縣市民眾需加倍收費的規定。互惠後,兩地市民遺體火化費用統一為每具2000元,不再依設籍地區加收3倍費用。

有鑒於各地殯葬資源有限,多數縣市訂有非市民使用殯葬設施時加倍收費的措施。然而,隨著跨縣市交流日益頻繁,新北市與桃園市逐漸形成共同生活圈,許多民眾也選擇在鄰近地區治喪。為此,新北市殯葬處透過「基北北桃合作交流平臺」積極爭取跨域互惠,期望減輕市民治喪負擔。

自今年3月起,新北市與桃園市共同評估殯葬合作方案,最終就遺體火化費互惠措施達成共識。此政策於今日正式生效,雙方市民將以平等優惠費用使用對方的殯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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