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政署的統計,去年2007年共有一萬一千七百多名的兒童與少年失蹤不見,這其中有七成二是屬於自願性離家的主動消失,而進一步的調查研究也顯示出來有高達八成曾經離家的青少年都遭遇到生活上的困難;連帶地,相迎漫長暑假而來的各種親子衝突事件,這使得對於青少年的離家現象,還是有它值得探究的必要。
基本上,可以從「推」(push)與「拉」(pull)的兩造拉鋸力量,以突顯青少年的離家出走一事,是有它回應於微視過程(micro-process)與巨視過程(macro-process)的歷程脈絡性,這是因為:一方面,放假期間青少年生活作息的不正常、經常沉迷於上網或打電玩,這多少預伏了親子之間可能衝突的導火線;連帶地,聲光娛樂的感官效果以及呼朋引伴的同儕力量,對於心智羸弱的年輕族群來說,外界吸引力的「拉力」,更是會讓青少年很容易衝動地選擇翹家失蹤,藉此表達對於父母管教或平淡日子的不滿、無趣。准此,青少年的離家出走,究竟是反映出家庭私領域的親子互動問題?還是突顯出社會公領域某些不恰當的官能誘惑?而離家出走之後各項預期與非預期性的發展後果,社會照顧與國家介入又有那些積極性的應對措施?
就此而言,如何在「家」與「離家」之間,有著中介的保護機制,這是回應於青少年逃家現象的基本提問,誠然,不想在家的同時,我們這個社會並沒有預留青少年其它可以停留駐足並且是安全的庇護場所,對此,在認知態度上,我們是有其必要翻轉過去「再怎麼叛逆、不服從管教,還是得乖乖地留在家裡」的刻板觀念,畢竟,如何沒有相與配套的親職教育或父母效能訓練,那麼,親子之間的緊張、衝突,只會在家庭私密領域裡不斷地擴大與惡化,如此一來,類似保護性質的中途之家,當可扮演緩衝性質的中介角色,至少,青少年一旦賭氣離家出走,還有一個相對安全可靠的避險場所,這個場所是可以免於恐慌受驚、是可以避免不當誘惑、是可以讓情緒稍微緩和以及是可以讓焦慮不已的父母親稍微地放心,顯然,在這一方面關於離家青少年的創新服務措施,是可以有更大格局的實驗做法。
至於,因應於離家、逃家與翹家行為而來各種可能的人身遭遇,在綜融性別、年齡、離家時間、危險程度以及應變能力等等的影響變數,也點明了青少年的離家應該是一項個人成本、家庭成本以及社會成本的避險管理課題,就此而言,從親子可能衝突的緩衝機制到離家出走的中介制度,相關的保護作為也要有不想回家、可不可以不回家以及暫時出走之保護或替代性措施的對應思考,畢竟,再怎麼說,「家」終究是永遠的依歸,但是,如何避免讓「離家」成為一條的不歸路以及如何讓「想回家」的道路是安全並且不會隱藏更大的親子對立,這方面的親職教育、父母效能、通報協尋、庇護照顧、勞動檢查等,是應該要有一套完整的照顧管理機制!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