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申克訴合眾國案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申克訴合眾國案
辯論:1919年1月9日-10日
判決:1919年三月
案件全名Charles T. Schenck v. United States, Elizabeth Baer v. United States
引註案號249 U.S. 47
63 L. Ed. 470; 1919 U.S. LEXIS 2223; 17 Ohio L. Rep. 26; 17 Ohio L. Rep. 149
既往案件
  • 賓夕法尼亞州東區地區法院,被告被判有罪
  • 賓夕法尼亞州東區地區法院,重審動議被否決
後續案件
法庭判決
被告對徵兵作出的批評不受第一修正案保護,因為這對戰爭狀態下合眾國武裝部隊的徵兵行為造成了明顯和當前的危險
Defendant's criticism of the draft was not protected by the First Amendment, because it was intended to result in a crime and created a 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to the enlistment and recruiting service of the U.S. armed forces during a state of war.
最高法院法官
法庭意見
多數意見霍姆斯
聯名:全體法官
適用法條
美國法典第50編 § 第33節
被推翻
布蘭登伯格訴俄亥俄州案, 395英語List of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cases, volume 395 U.S. 444 (1969)

申克訴合眾國案(英語:Schenck v. United States249英語List of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cases, volume 249 U.S. 47 (1919))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的一宗支持1917年間諜法的案例,最高法院在此案中指出被告無權援引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包含的言論自由權利去批評美國政府在一戰時期的徵兵行為。最後本案建立了明顯和當前的危險標準,直到1927年其影響力才逐漸減弱,而對言論自由的限制最終在最高法院1969年作出的緊迫的不法行為標準中被放寬。

背景

[編輯]

查爾斯·申克是時任美國社會黨總書記,在一戰期間負責向潛在的應徵入伍者印刷、散發、郵寄傳單,其中包括15000份反對徵兵法的傳單。這些傳單中寫有「不要向恐嚇屈服」,「堅持你的權利」,「如果你們不堅持和維護你們的權利,你們就是幫助否定或損害合眾國全體公民和居民負有神聖義務加以保護的權利」等言論,申克等人的這些傳單上還指出是徵兵可以看作是強制勞役,是為憲法第十三修正案所禁止的。

申克因此被指控並被判違反1917年懲治間諜法,申克遂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認為地方法院的判決侵犯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

法院判決

[編輯]

在由霍姆斯法官執筆的法院意見中,認為下級法院的有罪判決是符合憲法的。第一修正案不保護鼓動推翻政府的言論,「當一個國家處於戰爭狀態的時候,很多可能會在和平時期說出來的話會對國家的戰爭努力造成巨大妨害,以至於不能被容忍說出來,只要還有戰士在戰鬥,就不會有一個法院會認為它們可以得到任何憲法保護。」這也表明,法院認為,這些在戰時受限制的言論,將會在和平時期被允許。

霍姆斯在這份法院意見中,提出了他著名的明顯和當前的危險標準。

言論自由最嚴格的保護也不會保護一個人在戲院中虛假地大喊失火而引起恐慌[...]在每一個案件中,問題在於言論是否被用於這樣一種環境,屬於這樣一種性質,以至於造成了國會有權制止的巨大禍害的明顯和當前的危險

這份法院意見中「戲院火警」的比喻也出現在了之後的許多判決上。

申克最終被判監禁六個月。

後續的法律理論

[編輯]

「明顯和當前的危險」標準最後被更加嚴厲的「壞傾向」標準在惠特尼訴加利福尼亞州案中取代,霍姆斯法官和路易斯·布蘭戴斯法官沒有明確贊同新標準,但支持了對惠特尼的有罪判決。有人爭論說「明顯和當前的危險」標準實際上只是一個重新措辭的「壞傾向」標準。

隨着紅色恐慌時期對言論的鎮壓,以及公眾對戰爭的醒悟,霍姆斯又試圖用「明顯和當前的危險」標準來保護言論自由,他嘗試明確並且縮小可以限制言論自由的情況。本着這種立場,在弗洛沃克訴合眾國英語Frohwerk v. United States以及德布斯訴合眾國兩個類似案件中,霍姆斯沒有援引「明顯和當前的危險」標準。

參考資料

[編輯]
  • 庫特勒 (Kutler, Stanley I.)譯者:朱曾汶, 林錚. 《最高法院与宪法: 美国宪法史上重要判例选读》. 商務印書館. 2006年: 申克訴合眾國案. ISBN 7100046866 (中文(簡體)). 
  • 邱小平. 《表达自由: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研究》.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5年. ISBN 7301081650 (中文(簡體)). 

延伸閱讀

[編輯]

參見

[編輯]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