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安3.0四十歲後還貸年限縮短!沒核貸不代表不能買...條件好仍可爭取一般房貸
這幾天不少人在討論青安3.0,新方案從2026年8月1日上路,一路實施到2029年7月31日,並新增三項申請門檻:年所得、申貸年齡及房屋總價。
多數人看到「排富200萬」,第一個反應可能是:「就是要把高收入的人排除掉吧!」
但把三項規則放在一起看,你會發現真正受到影響的,可能不只是年收入比較高的人。
所得看的是「你」 不是「你們家」
青安3.0規定,借款人本人年所得總額不得超過200萬元。
關鍵就在「借款人本人」,也就是說,所得門檻不是以夫妻或家戶所得合併計算,配偶的收入不會一起加進來。
假設夫妻兩人年所得各180萬元,雖然家庭所得合計360萬元,但借款人本人的年所得沒有超過200萬元,原則上仍符合這項所得門檻
這樣的設計,也避開了可能出現的「結婚懲罰」:兩個人單獨看都沒有超過門檻,卻因為結婚後所得被加在一起,反而失去申請資格。
不過要特別注意,只有「所得門檻」是看借款人本人,青安的無自有住宅資格,仍會查核借款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要其中有人名下有住宅,仍可能不符合申請資格。
不只看年齡 還要看你能貸幾年
青安3.0新增一項限制:借款人申貸時必須未滿50歲,而且「申貸年齡+核貸年限」合計不得超過80。
換算下來:
40歲申請,最長仍可貸40年
45歲申請,最長剩35年
49歲申請,最長只剩31年
年紀愈大,可以申請的貸款年限就愈短,每個月需要負擔的房貸金額也可能跟著提高。
對於那些頭期款好不容易存夠,卻到四十幾歲才第一次買房的人來說,這項限制帶來的影響,可能比所得200萬元的門檻更加直接。
房價上限 還不是只看成交價
青安3.0也新增房屋總價上限:
台北市3,500萬元
新北市及新竹縣市2,500萬元
其他縣市2,000萬元
而且銀行不是只看實際成交價,而是比較「買賣總價」與「銀行鑑價」,並以兩者較高的金額認定。
例如你在台北市買了一間3,400萬元的預售屋,但過了幾年要申請貸款,銀行鑑價是3,600萬元,因為已經超過3,500萬元的門檻,仍然不能申請青安3.0。
只要超過規定上限,也不是超出的部分改用一般房貸,而是整筆貸款都不能使用青安方案。這也代表,同一套政策放在不同縣市,實際上能涵蓋的房屋範圍可能差很多。
不能申請青安 不代表不能買房
所以這次新增的門檻,影響的不只是年所得超過200萬元的人,也包括比較晚買房,或購買房屋總價較高的人,不過,就算最後真的無法申請青安3.0,也不用太氣餒,青安只是房貸方案的其中一種,並不是買房的唯一選擇。
如果你的收入穩定、信用紀錄良好,工作與房屋條件也不錯,仍然可以申請一般房貸,並向銀行爭取適合自己的利率、貸款成數及年限。
有些人的條件不符合青安,卻不代表他的貸款條件一定比較差。
與其只盯著自己能不能申請青安,更重要的是先盤點自己的收入、信用、負債與購屋條件,再多比較幾家銀行的方案。
能不能使用青安,不等於能不能買房,如果你今年或明年打算買房,除了確認本人年所得有沒有超過200萬元,也別忘了把申貸年齡、房屋所在地、成交總價及銀行鑑價一起納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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