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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村東非狒狒去年3月脫逃至桃園,圍捕過程遭林姓獵人開槍擊中心臟死亡,桃園地檢署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下達開槍許可指令、時任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今一名劉姓獵人出庭作證,指出曾告知徐男自己持有獵槍,對方說萬一狒狒跳出來「開槍打牠!為什麼不打」,但不清楚徐男是否曾和林姓獵人下達指令開槍打死狒狒。
今年五月桃園地院開審理庭,開槍射擊狒狒的林姓獵人指出當時接獲通知到場協助,先是發現狒狒出沒在樹叢,獵人緊急請持有麻醉槍的人員協助,擊發沒中後狒狒隨即衝進民宅,當下一名黃姓六福村人員因為已無麻醉針,急忙叫獵人守住洞口,獵人隨即大聲問「到底該怎麼處理?」他稱突然聽到「一槍幹掉牠!幹嘛不開槍?」回頭見黃姓六福村人員及徐男,無法分辨到底是徐男或黃姓六福村人員,或是多少人所喊。
今桃院續開審理庭,林姓獵人的下屬、當時也協助圍捕行動的劉姓獵人出庭作證,他指出自己同為林務局新竹分所派遣獵人,平時多為持原住民自製獵槍移除外來物種埃及聖䴉;圍捕狒狒當天,他原本和林姓獵人在巡察埃及聖䴉的路線,並未接獲林務局指示,剛好路線巧遇圍捕狒狒的公務員,隨後林姓獵人就接到林務局科長電話,要求配合圍捕行動,先去和徐姓男子會合。
對此劉姓獵人隻身搭車前往找徐,徐男確認劉姓獵人身分後,並獲悉劉男身上的槍枝為獵槍,隨即便請他了解任務及拍照,劉姓獵人並未再接獲其他相關指示。
後續前往狒狒現場時,劉姓獵人再度於菜園遇到徐男,由於當下狒狒正在附近,他詢問萬一狒狒跳出來怎麼辦,徐男則回應「就開槍打牠啊!為什麼不打?」等,但後續自己在另外一頭守,並未進到民宅內,因此沒有看見狒狒中彈的第一情形,也不清楚民宅內徐男是否有對林姓獵人下達指令開槍打死狒狒。
今年1月桃園地院召開準備庭,徐男否認有意圖獵殺狒狒,指出當時在菜圃和劉姓獵人交談,劉姓獵人問萬一狒狒衝出來,是否可以射擊?他考量附近有學校及住家,情況危急,因此回應劉姓獵人可以,但否認下令林姓獵人在民宅內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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