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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合航空田姓女空服員6年前下榻香格里拉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走出大門因地面高低落差而踩空跌倒,肩膀、膝蓋、腳部皆受傷,她提告求償1844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判飯店賠償44萬餘元。田女和飯店皆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廢棄原判決,以無因果關係改判香格里拉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不用賠償。
田女主張,2018年10月30日入住與公司簽約的香格里拉,當晚外出欲去夜市,但飯店門外燈光昏暗又下雨,卻沒有警告標示,導致她踩空,重心失衡、雙腳跌跪在凹凸不平的地磚上,肩膀、手腕、膝蓋、腳板都受傷。
田女表示,她因事故耗費大量時間治療,還留職停薪,最終被公司解雇,要求飯店賠償醫療費、不能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懲罰性賠償金等共1844萬餘元。
飯店指出,設計皆符合觀光旅館的規定,門口有數十個嵌燈、大面積燈具,視野明亮沒有昏暗不清,且行走處有大片紅地毯,兼具提醒及止滑效果,門口也有至少一位服務人員協助消費者,沒有疏失。
飯店表示,根據醫囑田女的傷勢至多4星期痊癒,且傷勢也不至於影響工作,精神慰撫金請求金額過高;田女當天穿細跟高跟鞋、拿手機,未專注行走才跌倒,且她案發隔天才就醫,沒有依醫囑休息,請求駁回訴訟。
台北地院認為,香格里拉門口高低落差約6公分,有現場監視器畫面可證,田女是因高低落差而摔倒;飯店未在地毯邊緣放置警告或注意標示,不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的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應負賠償責任,判賠44萬餘元。
不過高院見解迥異,認為地面的建築設計符合建築相關法規,並得以通過建築物安全檢查,且為行人通道路緣常見設計,也可見於其他觀光飯店,符合一般業界所採認的標準,「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未欠缺安全性。
另外,依台北氣象站當日雨量資料和事故發生時的監視錄影,地面並無濕滑,行人通道鋪設有紅色地毯,鄰接處為車輛通道,鋪設有地磚,人行道考慮保護行人、導引車流,高於相鄰車道者所在多有,一般人可預期人行道與車道的高低落差存在,一般情形下,不致發生行人摔倒的結果。
高院指出,一般人於道路行走時,因各人的身體狀況、注意力、行走習慣不同,就算行經處無高低落差,也可能跌倒,未必與地面高低落差的設置或有無設置警告標誌、安排人員提醒有關。因飯店沒有違反消保法,高院認為田女受傷與飯店無因果關係,判田女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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