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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前縣長李沃士因收賄案被判處7年6個月徒刑,最高法院於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金門地檢署啟動防逃機制,確認李沃士目前仍在金門,並已完成傳票送達。李一整天未接電話,親近友人透露,李對判決結果很坦然,心情並未受影響,甚至表示「既然要關,我無法抗拒,就讓你關」;據悉,李目前與親友積極討論,不排除提再審。
據李沃士親近友人表示,他於今日下午前往探視李沃士,兩人聊了半小時,友人轉述,李沃士認為「有罪的人才會逃避,無罪的人何需逃」,直說地檢署的防逃機制是「多心」了,他下周會準時去報到服刑。
友人進一步為李沃士「喊冤」,這起案件跟跟前交通部長郭瑤祺案子很類似,當時均在不知情情況下被對方贈與財物,遭認定收賄,他指出案件存在兩大疑點,一是同一事實,在二審先後均由相同法官審理,先判無罪,發回更審卻判有罪,豈非前後矛盾;二是行賄與受賄應該有對價關係才會成立,本案的對價關係卻不明確,讓人難以信服。他也批評最高法院未詳細審查二審判決,直接駁回上訴令人不解。
記者下午走訪李沃士協助籌建的歸宗南天直轄金門玄佑宮,只見工作人員正在緊鑼密鼓地準備明日的安座入火大典暨祈安禮斗點燈法會,李沃士並未到場,該活動預計吸引500名以上來自兩岸三地的信眾參與,但對於李沃士案,工作人員皆保持低調,未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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