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官場潛規則 我選擇辭職重考
見勞動部公務員遭霸凌輕生案,筆者想起自身類似經驗,只是結果不同,我選擇辭職重考。
今職場相關保障最大的問題不是法規不夠完備,而是官官相護文化與不留紀錄讓法規淪為紙上談兵。為落實「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一一三年公務員勤休制度大力宣導、強制上訓練課程與多次函文詢問檢討意見,宣示控管,現職才剛感受,但見此案後,這些課程或許只留下基層諷刺的苦笑。
筆者人力資源管理博士班畢業前夕考上人事行政職系公務員,因特殊疾病家計而就職某機關人事室最低第一職等。首日被告知的卻是潛規則:不准請加班費、補休,不留紀錄。一個月加班八十小時,甚至不願助偽造文書卻遭強押鞠躬道歉。
申訴只會回到實施霸凌的主管手上,且會招致不留紀錄、報復性更強的霸凌,主管不同意也調不走。讓筆者深切體認到所學法規管不了現實權力者。
霸凌者可不留任何不利紀錄,更高層依此宣告一切正常,這是冰山一角的公務職場環境。甚至,基層就連輕生後能上新聞都不敢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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