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杜魯多早示警!想併吞加拿大成美國第51州? 川普:是認真的

NCC「750元之亂」挨轟搶錢 民進黨團急赴政院反映民意

超級盃/老鷹主宰戰場封王 酋長挑戰空前3連霸失利

獨/高雄3死分屍案「死亡筆記」還有第5人 恐怖筆記全曝光!

高雄72歲老翁張介宗涉嫌連續殺害3名老婦後分屍,警方發現一張載有4名女性名單的紙條,其中3人就是死者,另1人下落不明,所幸警方成功聯繫上「第4人」,未遭遇毒手,但女子是否認識張介宗,警方語帶保留;據了解,該筆記除4名婦人外,還有「第5人」,也就是張介宗本人名字,字跡潦草,書寫原因待檢警釐清。

張介宗涉嫌自去年11月底到今年2月2日殺害兄嫂和張姓、趙林姓3名老婦並分屍,根據監錄影像,發覺他將屍塊丟入前鎮運河5號船渠,警方2月6日起已打撈到左腳掌、右手掌及其他人體組織,並比對出是趙林婦的遺體,但兄嫂、張姓婦人遺體、屍塊都未尋獲。

昨天傳出警方在搜索張男住處時,發現一張載有兄嫂、張婦、趙林姓婦人的紙條,除遇害3人外,還有1名婦人的名字也被寫上去,專案小組擔心還有第4名被害人慘遭張男分屍,動員警力協尋「第4人」。

所幸經聯繫上該名婦人後,確認她平安,家住南部,疑與張男認識,但警方未證實,僅說這是偵查核心,案情仍待調查。

據了解,該張紙條不少參與專案的人員都看過,首次搜索就有查扣,為A4大小的紙張,上面除遇害的3名婦人及未遇害的第4名婦人外,張介宗還寫上自己本名以及他前鎮區住家地址,如同小學生「罰寫」,整張紙約有3分之2面積寫著張介宗在內等5人姓名,字跡非常潦草。

刑大隊長鄢志豪證實有紙條存在,但否認是在張嫌家中查扣,僅稱是專案小組分析後發現,目前跡證仍顯示僅3人受害,字條上第4名婦人非失蹤人口,經調閱監視器,並未進過張嫌住處。

至於張介宗為何將4名婦人動機寫在紙上,是否早有預謀,第4名婦人與他的關係,因牽涉後續偵辦核心,警方已列入最高機密,對參與專案人員下封口令,因張介宗至今仍未認罪,是否為情、為財痛下殺手,仍待檢警突破他的心防才能釐清。

高雄分屍案張姓凶嫌在殺害被害人後還到萬年縣公園找友人。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分屍案張姓凶嫌在殺害被害人後還到萬年縣公園找友人。本報資料照片
72歲的凶嫌張姓老翁(中)涉殺害3名老婦還分屍,被警方逮捕移送,目前已聲押禁見獲准。讀者提供
72歲的凶嫌張姓老翁(中)涉殺害3名老婦還分屍,被警方逮捕移送,目前已聲押禁見獲准。讀者提供
高雄張姓老翁涉嫌殺害趙林姓老婦分屍丟運河,圖為張姓老翁(紅圈右)由趙林婦載回前鎮住處,趙林婦進入張家後就未再出門。記者林保光/翻攝
高雄張姓老翁涉嫌殺害趙林姓老婦分屍丟運河,圖為張姓老翁(紅圈右)由趙林婦載回前鎮住處,趙林婦進入張家後就未再出門。記者林保光/翻攝
嫌犯張介宗涉嫌在住處殺害、分屍3名老婦,今天上午10點多住處附近的鄰居圍在一起議論紛紛。記者石秀華/攝影
嫌犯張介宗涉嫌在住處殺害、分屍3名老婦,今天上午10點多住處附近的鄰居圍在一起議論紛紛。記者石秀華/攝影

分屍案

延伸閱讀

高雄3死分屍案棄屍地近精華區 警撈屍塊...還有人在旁釣魚

高雄3婦人遭分屍遺體恐遭丟垃圾車 警動員擴大搜焚化爐

吉伊卡哇小心了!告五豬空降高雄 告五人嗨翻

影/高雄3死分屍案傳死亡筆記本第4人 警方證實已聯繫名單上的她

相關新聞

高雄分屍案 尋獲第2婦人屍塊

高雄七十二歲老翁張介宗涉嫌殺人分屍,警方除在前鎮運河陸續尋獲趙林姓婦人屍塊,前天尋獲一塊胸部組織,經鑑定為張姓婦人,已確...

張嫌藏「死亡筆記」 疑預謀犯案

老翁張介宗涉嫌連續殺人分屍,警方在張家發現紙條,上面有四名婦人及張本人名字及地址,除三名婦人疑已遇害,另一名婦人確認平安...

高雄分屍案昨尋獲「胸部組織」 確認第2位婦人遇害

高雄72歲老翁張介宗涉嫌連續殺害3名老婦分屍案,警方陸續在前鎮區五號船渠處打撈18件屍塊,昨天尋獲一件胸部組織,採樣送驗後,確認為1月遇害的張姓婦人,已確定2婦人遭分屍丟棄於五號船渠,至於張嫌兄嫂,目前檢警仍在努力搜尋中。...

高雄分屍案新進展!昨尋獲「胸部組織」 鑑定出爐 確認第2位婦人遇害

高雄72歲老翁張介宗涉嫌連續殺害3名老婦分屍案,警方陸續在前鎮區五號船渠處打撈18件屍塊,昨天尋獲一件胸部組織,採樣送驗...

高雄分屍案震驚各界!柯志恩喊話民進黨政府:唯一死刑才能嚇阻殺人魔

高雄老翁張介宗連續殺人分屍案震驚各界,3名死者頭顱遲未尋獲,案情持續發展。國民黨高雄市黨部主委、立委柯志恩今天在黨部受訪...

獨/高雄殺人分屍案「仍找不到頭顱」 警不排除比照這3案開挖化糞池

高雄72歲老翁張介宗涉連續殺害3名老婦後分屍,警方迄今仍找不到死者頭顱,由於食人魔陳金火和廣德強殺害分屍女保險員、廚師陳...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