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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偷拍女高中生裙底風光 躲7天落網 春節前起訴
李姓工程師去年6月在新北市路邊持手機偷拍女高中生裙底風光,被路過熱心婦人發現拔腿逃跑,永和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案發7天後查獲到案法送辦,新北地檢署於農曆年前依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在台北市內湖區擔任工程師的李姓男子(39歲)去年6月6日晚上8時許,在新北市永和區永利路邊持手機偷拍身穿高中制服16歲女學生裙底風光,正巧為路過婦人發現大聲喝斥制止,李男嚇得拔腿狂奔逃跑。
受害女高中生事後由家人陪同前往永和警分局秀朗派出所報案,警方獲報調閱案發地點路口及周邊監視器,去年6月12日循線查緝到案,並在李男住家中查扣黑色小型密錄器、隨身碟、電腦及SONY行動電話等犯案證物。
警方在其手機發現大量偷拍影片,查出他不僅偷拍女高中生,去年2至4月間,在北市內湖區所上班的公司以手持手機開啟照像功能,由下往上拍攝多名女同事大腿根部及裙底內褲的影片。
李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檢察官認為李男犯行明確,嚴重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今年農曆年前依依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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