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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了!苗栗18歲女遭拐騙到緬甸 家屬被索逾1500萬
苗栗縣泰安鄉一名年近18歲少女疑遭人蛇集團拐騙到緬甸,曾以網路通訊傳來「回不去了!」、「要50萬美金(約新台幣1553,1365元)才會放人」,目前少女行蹤不明。縣議員劉美蘭上午在議會質詢指稱,警方對此案雖「心有餘力不足」,卻不曾主動關心家屬。縣警局長陳世煌強調有誤會,警方持續透過各種管道了解和努力,希望助少女平安歸來。
劉美蘭說,鄉內發生這件案子,她很痛心,每周都會接到家屬兩、三通電話,但她實在不知要如何安慰對方,且聽家屬說警方連一通電話都沒打過,直接去分局詢問,也是「一問三不知」,她能理解警方碰到這種棘手的案子也是「心有餘力不足」,但起碼的關心應該做到。
這起疑似少女遭拐騙到國外案件,發生在10月下旬,少女接到男同學傳的訊息和幾張有金塊的照片,聲稱她去泰國把黃金帶回來就有60萬元酬勞,少女不顧家人反對,次日凌晨就自行離家,到泰國後還傳照片說已抵泰,但後來又傳來「回不去了」、「要50萬美金才放人」的訊息,少女母親心急如焚,後來相關單位透過定位才知少女人在緬甸。
陳世煌表示,議員說的情況,其中可能有誤會;此案因外交關係,要營救有難度,不過警方受理報案後,就要求大湖警分局務必定時與家屬保持連繫,告知最新狀況,此外也透過刑事局駐泰聯絡官協助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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