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康普茶用過期原料、竄改效期 檢求處重刑

「好菌好俊康普茶」遭爆長期竄改效期、使用過期原料及回收逾期商品重新分裝販售,不法獲利二百七十五萬餘元,桃園地檢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等罪起訴曾任金蘭食品董事長的鍾淳仁、妻子林思瑜及松樹角、松角實業二公司,並痛斥視食安若無物,求處重刑。
起訴指出,鍾淳仁與林思瑜共同經營松角實業與松樹角公司,林女擔任登記負責人、鍾則掌控實際營運,其中松角實業負責生產「好菌好俊康普茶」,松樹角公司負責銷售。
兩人明知庫存鋁罐裝「蘋果派派、鳳梨柑橘、冬瓜檸檬、柚子檸檬」等產品,剩餘保存期限已不符寶雅、誠品等通路的允收期限,甚至部分「蘋果派派」已於二○二五年十二月五日到期,竟指示員工以香蕉水擦除罐底原有有效期限,再利用噴碼機重新印製「EXP.二○二七.○三.三一」新效期,賣給寶雅、誠品及其他客戶。
鍾姓夫妻自二○二二年十一月起,陸續將逾期櫻花香料、檸檬香料、蔓越莓濃縮汁等原料,添加入「就是蜜桃」、「檸檬薄荷」、「非常莓好」等產品;更將過期的鋁罐「蘋果派派」倒出後重新分裝至香檳瓶,改標為「繽紛派對七五○ML」等商品販售。
檢察官王念珩指揮桃園市調查處蒐證,四月十日會同桃市衛生局及衛福部食藥署搜索,查扣噴碼機、香蕉水及大量改標、逾期的康普茶產品,訊後認為鍾淳仁、林思瑜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販賣假冒食品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分別命一百萬、卅萬元交保。
檢方統計,此案利用改標有效期限、添加過期原料及回收逾期產品重新包裝販售等方式,共詐得二七五萬三千五百五十六元,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及工具。
鍾淳仁曾任金蘭食品董事長,還宣稱「做食品的人一定要有良心」。桃檢指出,「食」字裡頭就是一個「良」,鍾姓夫妻比一般人更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為了牟利,不僅無視員工建議購買新原料,還執意要求更改效期、使用過期原料及重新分裝逾期產品,嚴重危害消費者權益及健康,也動搖社會對食品安全的信賴,應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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