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周邊大樓建案爆增「容積獎勵」引議 南市府要修法了
台南市新市區新和社內重劃區緊鄰南科,建商要推出3棟26層樓的高層住戶,針對容積獎勵,區公所要求的回饋金,被議員指是「凹蠻」(刁難),但在地議員挺區公所指此建案對地方衝擊大,質疑市府都委會有無審慎評估?「收多遭譏凹蠻,收少被罵圖利」,市長黃偉哲允通盤檢討,不陷區長和地方於不義。
都發局長徐中強坦言此建案問題很嚴重,但建商是依法申請,市府正在檢討修訂容積移轉辦法,比照台北、高雄等可繳納一半現金,用來改善公共設施。
市議員陳碧玉表示,新北段2個地號短短4300多坪,卻要興建3棟26層容納1050戶高層住宅,僅一路之隔還要申請一棟18層樓的集合住宅,未完工的有2千多戶,後續將衍生人口密度、停車空間與汙水排放,甚至施工期間揚塵與噪音衝擊,建商申請容積移轉要提公益性回饋計畫,卻被質疑法源依據何在?
陳碧玉說,市府要區公所與建商協商,新市區公所站在地方評估,認為建商興建戶數多商業行為,要求以每平方公尺60元計算,但又被指是「凹蠻」建商;要公所協商卻沒有法源依據,原市區6區與永康區訂每平方公尺30元是民國80年左右訂定,時空背景物價都不一樣了,要求市付趕快修訂自治條例。
陳碧玉要求市府參考雙北修訂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再集專家學者建議後,因地制宜,避免容積移轉大放送,成為通盤性規範,送審中的1050戶案能俟容積移轉自治條例出爐後再審議。
黃偉哲說,認同通盤規範,但若自治條例通過議會審議至少還要3至5個月,單一個案須考慮,陳碧玉說現在已吵得沸沸揚揚,市府可再評估。
徐中強說,建商有釋出善意減少50戶,從1100戶降到1050戶但也無法解決問題。此案容移百分之30是依照中央容積移轉辦法申請,容獎要從百分之30提高到40,建商需提供公益性回饋,市府公告是以綠美化、認養公共設施等為主,並未規定支付回饋金,但尊重區公所。
徐中強指出,已在檢討修訂容積移轉辦法,「應有50%以上繳納容積代金」,做為公共設施開闢等環境改善的經費,以新和社內重劃區主要是通往南科的聯外道路太窄,高層樓建案會有塞車回堵的問題,就可用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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