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丁酉科場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丁酉科場案發生於清朝順治十四年(1657年),歲次丁酉,屢興大獄,株連甚廣。是中國自有科舉以來最血腥的作弊處罰事件。

順治十四年(1657年),歲次丁酉,先後發生三次科場舞弊案,分別為丁酉順天鄉試案、丁酉江南鄉試案(南闈科場案)、丁酉河南鄉試案。

丁酉順天鄉試案

[编辑]

首先,順治十四年(1657年),順天府考場爆發大型科場弊案,主考官李振鄴張我樸等人因公開受賄,考完之後,輿論沸騰,考生集體到文廟去哭廟。吏科給事中任克溥上疏:“北闈榜發之後,途謠巷議,到處都有不滿怨言,此中弊竇甚多”。經察明屬實,下令將李振鄴、張我樸、蔡元禧陸貽吉項紹芳田耜鄔作霖[1]等七人立斬,家產籍沒,有一百零八人流放寧古塔,但官府幾至窮追究底,蔓延全國,死者不絕於途。

丁酉江南鄉試案

[编辑]

順天鄉試舞弊案後不久,工科給事中陰應節參奏江南主考官方猶,因“方姓聯宗之故,竟取少詹事方拱乾之子方章鉞舉人順治皇帝大怒,第二年的三月,下令復試,試題為《贏台賦》。為防止舞弊,考場警衛森嚴,“黃銅之夾棍,腰市之刀,悉森布焉”[2],以致考生震懼失措,“皆惴惴其栗,幾不能下筆。”[3]。當時吳兆騫“战慄不能握笔”,擲筆而嘆︰“焉有吳兆騫而以一舉人行賄者乎!”[4]

此案的主考官方猷、錢開宗斬首示眾,同考官叶楚槐周霖张晋刘延桂田俊民郝惟训商显仁李祥光钱文灿雷震声李上林朱建寅王熙如李大升朱蓖王国桢龚勋俱着即处绞,妻子家产籍沒[5]。舉人方章鉞等八人,責打四十大板,家產籍沒[6]。吴兆骞虽“审无情弊”[7],但因不能完卷,也被革去功名,流徙奉天宁古塔(今黑龙江宁安县)的严厉处分。據孟心史考證:“丁酉獄蔓延幾及全國,以順天、江南兩省為鉅,次則河南,又次則山東山西,共五闈”。有學者認為,科場案是清初打擊漢族士紳的手段之一。[8]

受丁酉科場一案的牽連,吳兆騫、方拱乾等文人被流放东北寧古塔,處境淒苦。吳漢槎給顧貞觀的信中寫道:“塞外苦寒,四時冰雪。鳴鏑呼風,哀笳帶血。一身飄寄,雙鬢漸星。婦復多病,一男兩女,藜藿不充。回念老母,煢然在堂,迢遞關河,歸省無日……”。

丁酉河南鄉試案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丁酉北闈大獄記略》作賀鳴郊
  2. ^ 李延年《鶴征錄
  3. ^ 王應奎柳南隨筆
  4. ^ 吉林通志·寓賢傳》
  5. ^ 清史稿》卷108志83载:“方猶、钱开宗,贿通关节,江宁书肆刊万金传奇记诋之。言官交章论劾,刑部审实。世祖大怒,方猶、开宗等十七人俱弃市,妻子家产籍没。一时人心大震,科场弊端为之廓清者数十年。”《清朝野史大观》记录顺治年间江南丁酉科乡试,“富室子弟每以关节倖中……时主考杭州钱开宗、严州方猶……取中举人120名。揭晓后,物议沸腾,达于京师,皇上震怒,敕部严加复试……(后)黜落举人30余名。主考官22人刑于市。”
  6. ^ 清世祖實錄
  7. ^ 戴璐《石鼓斋杂录》
  8. ^ 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第十八册)第二节“有所作为的辅政大臣”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