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三百五十九卷目錄
醫部彙考三百三十九
傷寒門五
張機傷寒論〈厥陰經全篇 過經不解 差後勞復陰陽易病〉
王叔和脈訣〈傷寒憑脈 陽毒 陰毒〉
嚴用和濟生方〈傷寒總論〉
朱肱活人書〈論治法 辨經絡 識陰陽 察脈候 分表裏 詳藥證〉
藝術典第三百五十九卷
醫部彙考三百三十九
傷寒門五
《漢張機傷寒論》
《厥陰經全篇》
喻昌曰:「厥陰雖兩經交盡之名,然厥者逆也。腎居極下,逆行而上,以傳於肝,故名曰厥陰也。邪傳厥陰,其熱深矣,熱深多發厥,厥證皆屬於陽,以陽與陰不相承接,因致厥也。厥後發熱,陽邪出表則易愈,厥多熱少則病進,熱多厥少則病退,所以仲景雜用三陽經治法。即讝語之當下者,但用小承氣湯微和胃氣,他」 證皆不用下,正欲其熱多而邪從外出耳。然厥證多兼下利,則陽熱變為陰寒者,十居其七。蓋木盛則胃土受尅,水穀奔迫,胃陽發露,能食則為除中;木盛則腎水暗虧,汲取無休,腎陽發露,面赤則為戴陽。繇是陽微則厥愈甚,陽絕則厥不返矣。所以溫之灸之,以回其陽,仍不出少陰之成法也。但厥而下利。陰陽之辨甚微。不便分為二篇。故發其奧於篇首。俾讀者先會其意云。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 食則吐蚘。下之利不止。
〈註〉消渴者,飲水多而小便少也。厥陰屬木,厥陰邪甚,則腎水為之消,腎消則引水以自救,故消而且渴,其渴不為水止也。氣上撞心,心中疼熱者,肝氣通於心也。饑不能食者,木邪橫肆,胃土受制也。「食則吐蚘」者,胃中饑,蚘嗅食則出也。「下之利不止」者,邪屬厥陰,下則徒虛陽明,陽明虛,木益乘其所勝也。此條文義,形容厥陰經之病情最著。蓋子盛則母虛,故腎水消而生渴,母盛則子實,故氣撞心而疼熱。然足經之邪,終與手經有別,雖仰關而攻,究不能入心之郛廓也。至胃則受俯凌之勢,無可逃避,食則吐而下則利不止矣。亦繇邪自陽明傳入,胃氣早空,故易動耳。
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註〉「厥陰之脈。微緩不浮。」中風病傳厥陰。脈轉微浮。則邪還於表。而為欲愈。
厥陰病,欲解時,從丑至卯上。
〈註〉丑、寅卯,厥陰風木之王時,故病解。
厥陰病,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凡厥者。陰陽不相 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
〈註〉厥即四逆之極,陰陽既不相順接,下則必至於脫絕也。夫厥陰證,仲景總不欲下,無非欲邪還於表,而陰從陽解也。此但舉最不可下之二端,以嚴其戒耳。按手之三陰,與手之三陽,相接於手;足之三陰,與足之三陽,相接於足。陰主寒,陽主熱,故陽氣內陷,不與陰氣相順接,則手足厥冷也。然四肢屬脾,脾為陰,與胃之陽不相順接,亦主逆冷,所以厥證雖傳經,熱邪復有不盡然者,最難消息。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 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 食,此名除中必死。」
〈註〉「脈遲為寒」,寒則胃中之陽氣已薄,不可更用寒藥矣。腹中即胃中,胃煖乃能納食,今胃冷而反能食,則是胃氣發露無餘,其陽亦必漸去,而不能久存,故為必死。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 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 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 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 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并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 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 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註〉少陰經中,內藏真陽,最患四逆。故云:「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厥陰經中,內無真陽,不患其厥,但患不能發熱,與夫熱少厥多耳。《論》中「恐暴熱來,出而復去,後三日脈之,其熱尚在」,形容厥證重熱之意。然得熱與厥相應,尤無後患。若熱氣有餘,病勢雖退,其後必發癰膿,以厥陰主血,熱與血久持不散,必至壅敗也。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復利。傷寒,先 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