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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雙卡風暴席捲台灣金融市場,這些當年「 痛」過的消費者,如今已步入中高齡;隨著時代演進,金融商品不斷推陳出新,台灣卻繼續上演「山道猴子 」悲歌。消費者保護固然重要,但同步提升金融素養,避免成為失去風險意識的巨嬰,才是中道。
金融素養指的是消費者的金融知識和行為,以及對金融商品與服務的掌握和使用。金融素養低,消費者容易過度借貸、盲目投資,甚至上當受騙等,影響後續財務生活 。
文化大學永續創新學院院長方元沂觀察,相較過往金融消費者必須透過銀行申訴或走法院途徑,才能主張權益,在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成立後,現在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更為提升。
幾位曾擔任評議委員的專家私下也坦言,在保護消費者前提下,評議委員通常會比較站在消費者這一邊。
縱使如此,金融評議結果也不可能皆大歡喜,一位評議中心委員就直言,如今台灣金融業的公平待客,在評比壓力下 ,進步是有目共睹的,反倒很多消費者,仍需要提升金融素養。
台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楊岳平觀察,台灣金融消費保護的問題,是「過」與「不及」,「過」就是對消費者過度保護,容易「養成巨嬰」。
像是在政治或輿論壓力下,主管機關常會要求金融業者配合,有時就變成消費者不合理的訴求也得處理,這樣反而會占用處理消費爭議的資源。
「不及 」的部分,像是很多該納管的類金融業務,沒有納管,例如,虛擬資產、第三方支付、私募基金、租賃業等。
一位銀行主管講了親身經歷的事,他說,有一位精通法律的卡友,專門研究各銀行信用卡條款,有一回這位卡友打電話給客服質疑,為何依條款該給的贈品卻沒有給。
「他實在太懂法律了,講了六個小時,客服都沒辦法掛掉電話,後來他還到金管會投訴,金管會最後可能受不了,就分別找了六家銀行總經理跟他說明」,這位主管無奈的說,金融業人員有績效考評壓力,有時面對「奧客」只能忍氣吞聲。
澳洲蒙納許大學法學院教授臧正運也表示,這幾年台灣對消費者保護做得很好,甚至有點太好了,「消費者被高度保護,導致沒有動機去提高自己的金融知識水準,也沒有自負風險的覺醒跟認知」。
「很多年輕人投資虛擬資產,我都覺得風險高,感覺跟賭博沒兩樣;如果他們真的懂,也能意識到,後果要自己承擔,沒有道理不給他們高風險選擇」,臧正運說,關鍵在於,民眾有無充足的金融素養,能負責任做選擇。
(系列三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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