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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併正式遞件!金管會3日證實,收到新光金控(2888)與台新金控(2887)遞件資料,將按照程序盡快審查一大重點:文件是否齊全完備,再審酌是否需要請業者補件。
針對新光銀工會要求協商員工安置計畫,可能成為兩家金控未來要補件重點,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強調,兩家金控遞交的申請案件,必須檢附包括工會協商或勞資協議會議紀錄,金管會將確認,工會協商勞資協議是否經過多數人共識程序。
根據新光銀企業工會3日表示,已經在3日上午召開第二次正式協商會議,就員工安置計畫內容充分交換意見,但傳出僅取得部分共識,導致兩家金控之後可能會遭金管會要求,針對員工安置計畫提出補充。
侯立洋3日強調,針對新新併最新案件三點回應。第一,3日金管會已經正式收到兩家金控遞件申請合併資料,金管會將會依照程序審查,後續進度不再說明,將會盡快審查,假設需要補件部分,將會盡快請業者補充。
第二,何時補充?侯立洋指出,現在無法具體說明時間,假設需要補充之處,就會通知,該合併案是兩家金控一起申請,申請資料照理說應該是相同,包括員工權益部分,如果需要補件,一樣是一起補件。
第三,外傳送件後的審查時間,金管會強調,沒有特別規範審查時間,原則為2個月,前提是沒有需要補件的部分,假設需要補件,時間可能會再延長,會檢視文件是否齊全完備,假設有需要補件之處,將會盡快請業者補充。
針對勞工協議部分,侯立洋強調,新新併的申請案件,必須要檢附與工會協商或勞資協議的會議紀錄,確認計畫內容是不是取得共識,獲得多數人的共識程序。
金管會最後強調,金控併購案要取得公平會以及金管會兩邊同意,才可以進行,沒有先後問題,不管誰來申請,都要完成一樣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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