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786字
80萬名外籍移工注意。本周五(6)日上路修正辦法,鬆綁外籍移工第4季起每年累積匯回母國的限額,從40萬元提高到50萬元。此外,與預告期相比,再鬆綁兩大項目:第一,獲得金管會核准的業者,需要新增其他合作國家,匯兌申請書可簡化;第二,允許匯兌公司可代墊。
金管會2021年7月施行「外籍移工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至今施行以及逾3年。統計至今年9月底,核准統振(6170)、東聯互動、數位至匯及美家人力資源4家外籍移工匯兌公司,可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
根據金管會統計,今年前三季外籍移工小額匯兌筆數649萬筆、總額607億元,相較上年同期,分別成長54.89%以及40.51%,客戶數年成長二成三、增至64.6萬人。根據勞動部統計至今年9月底,共計80萬5,976名外籍移工在台。
金管會3日公布,本周五上路的外籍移工小額匯兌修法多方向鬆綁。
首先,簡化匯兌申請書。金管會解釋,如若已經獲得核准經營外籍移工小額匯兌業務的業者,要再申請新增不同國家或地區經營相關業務,以及同一個國家增加匯兌機構的許可或備查等,可以按照差異化管理原則,簡化申請書。
目前以越南與印尼兩國移工匯兌最多,統振與東聯互動還有承作泰國與菲律賓。金管會舉例,以上業者如果要新增不同國家或合作機構,仍必須按次申請,但可以簡化檢附申請書件。
第二,同意可以代墊款項。金管會舉例,業者通常需要透過便利商店收到匯兌款項,會有遞延款項入帳問題,受委託的匯兌公司需要及時匯款,因此中間差異時間,新增允許業者可以代墊款項。
金管會7月16日預告修正相關辦法,包括拉高外籍移工每年匯兌限額從40萬元提高到50萬元,而每筆限國外匯款3萬元、每月限額5萬元不變;其次,目前兼營的匯兌機構,增訂要求實收資本額至少1億元;第三,增訂外銀在台分行申請兼營業務時候,允許可以由總行或區域總部授權人員出具同意書即可,惟目前仍未有銀行來申請。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