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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申報

  1. 一、投保單位應於所屬農民喪失資格之當日為其申報退保;如需追溯退保,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連同退保表送本局辦理。以網路申報時,則請影印網路申報表附證明文件寄本局辦理。
  2. 二、投保單位填送之退保申報表:
    1. (一)、漏填姓名者,本局不予受理,並通知投保單位重新申報退保。同日加、退保,應分別於加、退保表備註。
    2. (二)、漏蓋投保單位圖記、理事長印章或漏填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本局以書面通知投保單位補正,投保單位應於接到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補正。投保單位未依上開規定如期補正者,視同未申報。
最後更新日期: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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