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主動通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係給付至復職前一日或離職退保當日之當期止(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為免造成津貼溢發事後須再繳還或遭本局追回之情形發生,申請人如有提前復職或已離職者,應主動告知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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