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災區受災之勞保、災保被保險人如何申請傷病給付? A: (1)勞保及災保被保險人,於災區因天然災害致傷病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之日起,向勞保局請領傷病給付。 (2)請填寫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連同傷病診斷書,於申請書或信封上註明「113年凱米颱風風災申請案件」,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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