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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le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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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left標誌。

Copyleft(中文翻譯包括:著作傳[1][2]著佐權[3]著作權屬左[來源請求]著作權左派[來源請求]公共版權[4][5]等),源自自由軟件運動,是一種利用現有著作權體制來保障用戶軟件自由使用權利的特許方式,可以理解為允許他人使用、傳播,附加一些規則。在增加Copyleft條款之後,該自由軟件不僅允許用戶自由使用、散佈、改作,還要求作者所特許的人對改作後的衍生作品使用相同特許條款授予作者,以確保其後續所有衍生作品都能被任何人自由使用。與寬容式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相比,Copyleft特許被認為具有保護傘且互惠的作用,與目前限制著作內容傳播的著作權體制完全相反。[6]

Copyleft特許方式雖然與常見的著作權特許模式不同,但選擇Copyleft特許方式並不代表作者放棄著作權。與目前限制著作內容傳播的著作權體制不同,Copyleft貫徹始終地強制被特許者使用同樣特許方式來發佈衍生作品。Copyleft特許條款不反對著作權的基本體制,而是透過利用著作權法來進一步促進創作自由,同時保障著作內容的傳播。

Copyleft,不是反著作權運動,不主張廢止著作權,也不是公有領域

特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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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的概念是通過賦予對著作的專有權利的方式,為作者提供從事創作的經濟動機。然而,與此相對的是,這種賦予作者專有權利的方式同時也限制了他人任意使用創作物的自由。Copyleft則是自由軟件運動為了保護這種自由而發展的概念:它允許他人任意的修改散佈作品,惟其散佈及修改的行為和作法,亦限定以Copyleft的方式行之GNU通用公眾特許條款的序言也有提及:

Copyleft作品是有著作權的,但它們加入了法律上的分發條款,保障任何人都擁有對該作品及其衍生品的使用、修改和重新發佈的權力,惟前提是這些發佈條款不能被改變。

Copyleft不同於傳統的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因為公共領域的作品,任何用戶雖然都可以使用,但可以不反饋變成已用並取得利益;而Copyleft作品的用戶若是向外界釋出衍生作品,不按Copyleft的特許條款要求保持同樣的特許條款,並將更改的版本公開,就是違反授權的侵權行為。

Copyleft是將一個程式變為自由軟件的通用方法,同時也使得這個程式的修改和擴充版本成為自由軟件。提出並使用Copyleft觀念的是GNU計劃,具體的發佈條款包含在GNU通用公眾特許條款GNU較寬鬆公共許可證GNU自由文件特許條款的條款裏。其他使用copyleft概念的還有共享創意署名─相同方式共享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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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left的標誌是一個反寫的C套上圓圈(即反轉的著作權標誌©)。這個標誌沒有法律意義。[7]2016被提議[8]加入到統一碼並獲統一碼技術委員會許可。[9]其編碼U+1F12F 🄯 COPYLEFT SYMBOL收錄在統一碼 11。[9][10]由於現時多數字型沒有實作,可以由U+2184 LATIN SMALL LETTER REVERSED C或更常用的U+0254 ɔ LATIN SMALL LETTER OPEN O加上括號組成「(ɔ)」,或者在程式支援的情況下與U+20DD ◌⃝ COMBINING ENCLOSING CIRCLE組合:「ↄ⃝」。[11]

屬於Copyleft的特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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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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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為什麼要用著作傳 (Copyleft)?. www.gnu.org. [2019-04-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6) (中文(臺灣)). 
  2. ^ 曾政嘉. copyright 著作權 vs copyleft 著作傳.  . 2017年2月12日 [2017年2月2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3月15日) (中文(繁體)). 
  3. ^ 劉孔中, 莊庭瑞. 著佐權、創用CC、公共領域與中央研究院 (PDF). 中央研究院週報. [2019年12月31日].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6年4月15日). 
  4. ^ https://www.openfoundry.org/tw/glossary/736-copyleft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Copyleft〈公共版權〉
  5. ^ 周翼. 挑战知识产权:自由软件运动的经济学研究. 上海: 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年3月: 18. ISBN 9787543216457 (中文(簡體)).   
  6. ^ Open Source from a Proprietary Perspective,存檔於互聯網檔案館(存檔 index)
  7. ^ Hall, G. Brent. Open Source Approaches in Spatial Data Handling. Springer. 2008: 29 [2018-06-06]. ISBN 97835407483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8. ^ Proposal to add the Copyleft Symbol to Unicode (PDF). [2018-06-06].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01-16). 
  9. ^ 9.0 9.1 Proposed New Characters: Pipeline Table. Unicode Character Proposals. Unicode Consortium. [April 18, 2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8). 
  10. ^ Announcing The Unicode® Standard, Version 11.0. blog.unicode.org. [2018-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2). 
  11. ^ Unicode copyleft inquiry. 6 May 2000 [2018-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9).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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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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