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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各縣市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的鑑定安置,已陸續開放報名。依鑑定結果,可安置於特教學校、特教班,或在普通班接受巡迴輔導服務。
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身心障礙幼兒是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的優先招收對象。各縣市訂定的鑑定安置申請期程,早於幼兒園的招生登記,有需求的家長務必留意。
教育部指出,特教幼兒須經過多元評量、教育需求評估及綜合研判,依鑑定結果,安置於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幼兒園學前特教班(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或是在普通班接受巡迴輔導或相關特教服務。
幼兒園將針對特教幼兒訂定個別化的教育計畫,包括提供行為功能介入方案、轉銜輔導等,和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一同討論,量身打造最合適的方式。相關資訊可參考「全國教保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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